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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42秒”拷问自媒体底线:伸手救人总比伸手拍照要暖心
昨天(4月15日)下午至今天(4月16日)凌晨,广东消防官微一连更新五条微博,言辞极为严厉地回应了一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及其拍摄者。消防部门公开的信息显示,该事件4月14日发生在广州市花都区,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由于视频事涉一位亡者的最后时刻,请原谅我们不能传播,下面是视频截图。

4月15日16:47:【注意!强烈唾弃这条视频的拍摄者!】

20:34:我们的态度: 除了袖手旁观,其实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多。
22:43:我们可以做得更多!必要时请伸出援手!
4月16日00:40:【一些不吐不快的话】……


广东消防官微的义愤,是这则残忍视频的第二波舆情。它并非代表对专业救援的思考,而是指向一个日益无法规避的现实命题: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摄像师、人人都是主持人,媒体究竟是手段还是目的?“传播至上”的规则与公序良俗相悖时如何抉择?

第一,就算已经报警、就算徒劳无益,只要是出于人性本能,若非出于摄影专业的职业敏感,是不是也该把这揪心的42秒化为胶着与悲悯、化为手足无措或奔走呼号的悲情?
第二,这样的视频,惨烈异常,事关罹难者的尊严,却以“社会花边”的姿态散布网络之间,这算什么“拍摄取证”?
再说,自媒体也好,传统媒体也罢,视频要传递的,无非是有效信息或价值信号,只是,把这样的火灾摄录下来,既无法警示人们如何预防,也没有附加任何人性提示——这种充满冷血而猎奇的心态背后,面对绝望的哭嚎而无任何说明,难免令人怀疑摄录的动机与良心。
今年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但,我们亦深深知道,在这个风险社会,也许各种猝不及防的悲剧总会迎面而来。有了手机,有了相机,有了一切可以记录的随身技术,那么,当风险来临、当灾难突袭,除了“死也要拍”的偏执,除了袖手旁观,莫非真没有别的选择?
一句话,“残忍42秒”拷问的是自媒体底线,不管何时何地,伸手救人总比伸手拍照来得正义而暖心。(原文标题为《“残忍42秒”拷问自媒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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