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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变老赖:为何要用2100万元悬赏李兆会的线索?

2021-09-22 0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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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变老赖:官方为何要用2100万元悬赏“买”李兆会的线索? 原创 法治之星 汤计典频

首富,就是最有钱的那个,加上“山西”二字,就是山西最有钱的;老赖,就是被官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欠钱不还的主儿。这俩词儿原本风马牛不相及,可惜世事无常,尤其是对前山西首富李兆会而言。

最近,前山西首富李兆会上了热搜,原因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悬赏公告。这则悬赏公告显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兆会追偿权纠纷一案,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16亿元欠债和利息,李兆会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清偿部分承担四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举报人如果可以提供李兆会下落并成功找到他,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万元,奖励金额在找到李兆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向举报人支付。举报人如果能够提供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换言之,如果成功提供举报线索,帮助法院将涉案资金全部执行到位,举报人最高可得高达2162万元的奖金!

这则公告一经发布,立即引起网友的高频关注,大家纷纷表示:“这哪里是前山西首富,这分明就是我致富的阶梯!”“我已经准备辞职了,啥也不干,一门心思寻人”,还有不少人在朋友圈发布“寻人启事”。总之,玩梗的有之,真去找人的有之。记得上两次李兆会这么火,还是豪掷5000万元迎娶演员车晓以及1年半后两人离婚。

当然,还得提醒一下大家,如果真的有把这当成发财机会的,请记住: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如果你是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即便是提供线索了,也领不到悬赏。还有,如果你找到人了,但是过程中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同样也领不到悬赏。

或许有人会问,李兆会到底干了什么,为什么会被法院以如此高的金额悬赏?根据(2016)沪01民初154号判决书显示,2013年1月10日,海博鑫惠公司与某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约定该银行向海博鑫惠公司提供最高5.2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9日。同日,该银行作为授信人,与美锦能源集团、李兆会等4名保证人分别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范围包括:授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放贷。随后,海博鑫惠公司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被银行告上法庭。该案诉讼期间,作为保证人之一的美锦能源集团代为偿还了银行本息共计2.16亿余元。因海博鑫惠公司未向美锦能源集团偿还上述代偿款,美锦能源集团又将海博鑫惠公司和李兆会一起告上法庭。然而,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都没有履行判决,又因名下查不到可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至今。

2003年,李兆会接手其父亲白手起家创办的总产值70亿元的海鑫集团,用了7年的时间让海鑫集团总产值飙升到了125亿,被人称为“商业奇才”。然而,好景不长,仅仅7年之后,李兆会就因为和美锦能源集团的官司而被限制出境,同时因为无法还钱,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值得一提的是,如今还通过法院公告悬赏2100多万找人,还是美锦能源集团。更诡异的是,李兆会曾短暂控股并担任过海博鑫惠公司法定代表人,退出后该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叫李兆霞,为李兆会的亲妹妹。亲妹妹悬赏寻找亲哥哥,这剧情,八点档的狗血电视剧都写不出来。

都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李兆会被悬赏这件事儿,有些人看到了世事无常,有些人看到了财富密码,但作为关注政法的媒体人,我看到的却是执行难的困境。试想,执行前山西首富的钱都这么难了,那执行其他没那么有钱的被执行人岂非更难?其实,李兆会不是第一个被高额悬赏的。就在不久前,青岛中院的一则悬赏通告,就是以最高1000万寻找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陈建铭和滁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司桂华。

我认为,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老赖”及其财产线索并进行悬赏,这有助于调动公众“围剿老赖”的热情,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法院对于某些老赖是难以掌握其真实财产状况,这种情况,无疑会让本就有些难的执行“雪上加霜”。其实,各级法院在执行中,都会不同程度地遇到“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执行难现象,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更影响了社会秩序的安定。

我希望,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帮助下,能够尽快找到李兆会及其财产线索,这样不仅能多一个千万富翁或几个百万富翁,也会少一个执行难的案件;我更希望,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丰富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掌握老赖财产状况的执行手段,为这些不还钱的“老赖”套上更有力的“紧箍咒”,有力打击“老赖”躲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权威与司法部门公信力。

(此文为“汤计典频”工作坊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您若喜欢可以在朋友圈转发。)

文 / 法治之星

播音 / 樊 宁

原标题:《首富变老赖:官方为何要用2100万元悬赏“买”李兆会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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