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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卡不是你想买就买,想卖就卖

2021-09-23 21: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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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越来越多时候需要实名制

但是为什么我们还会接到诈骗电话

收到诈骗信息呢?

骗子的电话号码、银行卡是虚拟的吗?

没有一个骗子会傻到

用自己名下的电话卡和银行卡

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

银行卡、网银、U盾、身份证复印件、实名电话卡

别人向你借你肯定不给

毕竟这些都属于个人隐私物品

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落入非法交易的圈套

但是别人高价租借、收购呢

是不是会动心?

重点来了!!!

收买、非法提供银行卡为什么会构成犯罪?

被收购的银行卡到底有什么用?

被收购的银行卡,都被大量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行贿、受贿、逃税等多类违法犯罪活动中:

为诈骗等犯罪活动贴上“护身符”

在电信诈骗犯罪中,被害人将钱款打进这些“幽灵卡”内,即使警方追查到此账户,由于是购买的银行卡,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也难以核实。

为洗钱等犯罪行为披上“隐身衣”

此类犯罪中,犯罪分子先把资金存入其中,再与人勾结以虚构交易方式套取现金,实现资金的转移。施展了一系列乾坤大挪移后,非法资金就这样被“合法化”。

为逃税行为撑开“保护伞”

部分企业收购银行卡,通过转移存款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网店刷信誉

网店店主在开店初期购买银行卡进行虚拟交易,“刷”高网店信誉。虽然买卡人信守了承诺,这张卡确实是用来淘宝刷单的,但是淘宝刷单也是违法行为。

出售电话卡、银行卡后患无穷

电线杆、广告牌还有网页边角,微博、新闻评论或者微信陌生人消息,这些地方经常会出现“收购银行卡”字样。

银行卡一旦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从事违法活动。部分出借、出租、售卖个人银行卡的人员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2019年12月16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文《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联手惩戒贩卖个人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行为。

《通知》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银发85号文要求,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将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发布。惩戒期满后,对上述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那也就意味着悲催的生活开始了:

再也不能使用手机银行转账、买理财、充话费了

再也不能在网上愉快的购物了

再也不能使用微信收发红包了

再也不能随意的点餐叫外卖了

再也不能在网上购买火车票飞机票了

再也不能随意的扫码支付了

……

海西公安提醒

请勿贪图小利将银行卡、对公账户、手机卡、支付宝、微信等物品或即时通讯工具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

如果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您将有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和出售。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全国已打响“断卡”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黑灰产”发起全面攻势。切勿为蝇头小利出租、转借或出售银行卡,若银行卡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账号

被他人用来违法犯罪

你以为的轻松获利

其实是在触犯法律

出售、贩卖对公账户

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加剧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演变

原标题:《这卡不是你想买就买,想卖就卖》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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