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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加幼女好友,拍视频隔空猥亵!安徽法院判了!

2021-09-24 17: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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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

首例隔空猥亵案,

法院以猥亵儿童罪

判处被告人

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三四月份,黄某某与被害女童(2011年出生)通过聊天软件互加为微信好友,黄某某在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为满足性刺激多次要求被害人拍摄个人隐私部位裸体视频发送给其观看,并将拍摄的自己隐私部位裸体视频及其他黄色视频发送给被害人,以进行猥亵。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为满足性刺激,诱骗儿童拍摄敏感部位视频供其观看,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并取得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

法庭提醒称,互联网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犯罪形式越来越多样化,通过拍视频这种非接触式的猥亵行为也逐渐出现在司法实践中。对比传统的猥亵儿童犯罪,非接触式的猥亵儿童犯罪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更多,且犯罪过程容易通过网络传播,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会诱发潜在的犯罪分子实施类似的犯罪行为。

黄某某的行为,

真的非常猥琐,令人发指!

在谴责犯罪的同时,

未成年人该如何防性侵?

1、警惕熟人作案

70%以上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是在熟人之间发生,如邻居、亲戚、家长的朋友、培训学校老师等。

2、识别性侵者的施害手段

性侵者会制造不必要的单独接触,给予特殊关心打破“身体界限”,用色情言语、笑话骚扰、强迫看色情影像等,孩子跟人交往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他人。

3、大声说:

“我未满14岁,你想坐牢吗!”

根据我国法律,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遇到熟人作案,不仅要反抗,还要言辞坚决地大声呵斥他:“我未满14岁,你想坐牢吗!”

4、要及时告诉父母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怕告诉父母,非常严肃认真地将事情经过告诉他们,引起重视。

5、报警

及时报警,保护好证据;如实陈述,不做虚假证明。

来源 | 新安晚报

原标题:《微信加幼女好友,拍视频隔空猥亵!安徽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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