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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建成并实行林长制
聚焦发布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林业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强调要依法严格保护森林,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生态条件。特别是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建立林长制作为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在今年4月出台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持续擦亮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
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防城港市防城区红树林防护带。 卢伊琳 摄当前,广西全区上下正在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改革举措,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早在2017-2018年,安徽省、江西省借鉴河长制、湖长制的成功做法,在全国率先建立林长制,其改革成果先后得到王沪宁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和林长制”。2020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广西是全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富集区、林业产业集中区、森林生态优势区。近年来,林业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森林资源保护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亟需良好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压力和动力问题。2018-2019年间,广西在深入学习借鉴安徽、江西等地林长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先后在河池、崇左等2市、13县(区)和82个乡(镇)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试点,试点地区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林长制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同时通过试点也基本厘清了广西建立实施林长制的几个基本问题,在全区推广实施林长制的条件基本成熟。
▲近日,国家气候中心发布国家气候标志评定结果公告,广西新增2个“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分别是柳州市柳城县、贵港市平南县。图为平南北帝山风光。 (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供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广西实际,2021年4月1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4月19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林长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21年5月10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林业局牵头成立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
今年5月以来,全区各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截至2021年7月31日,广西已全面完成林长制建立工作,全面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做到人员明确、制度到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全区14个市、111个县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全部印发,完成率达100%;设置五级林长19162名,设置率达100%;市、县、乡均成立林长办;全区共竖立林长公示牌17488块。推行“1+N”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向14个设区市下达了2021年度市级林长任务清单62项。
▲金秋时节,走进玉林容县杨村镇,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蜜柚挂满枝头。今年容县种植蜜柚面积达2.5万亩,蜜柚产量预计达3.75万吨,产值约3亿元,成为助农增收和振兴乡村的“朝阳产业”。 封晓天 摄至此,广西成为全国第10个出台实施意见、第3个成立林长制工作处和第8个全面完成各级林长设置的省区,比中央明确的时间节点提前了近1年,整体工作进度位居全国前列。广西创新提出的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沿海3市设立红树林林长等做法得到国家林草局的高度认可,国家林草局专门刊发2期简报介绍广西林长制工作经验。
当前,广西林长制工作正处于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的关键阶段。下一步,广西将重点围绕健全运行机制、推进林长制高效运转的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各地编制林长任务清单,突出加强蛇类药用转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加强红树林资源管护和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等问题,全面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围绕各级林长任务清单,制定科学考核评价办法和考评指标,推动林长制有效运转起来,持续推进广西林业高质量发展。
▲9月23—24日,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现场会在贵港举行,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3个现场观摩点展出的中药材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图为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现场会覃塘经济林和中药材套种参观点。 广西日报记者 唐正芳 摄发布会答记者问(摘选)
问:相对于河长制、湖长制,大家对林长制还有些陌生,请问什么是“林长制”?建立实施林长制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林长制是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为目标,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省、市、县、乡、村分级设立林(草)长,聚焦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工作,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其核心要义是将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肩上,进一步明确林业生态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整体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压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设计,是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创新,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因此,对标对表美丽广西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迫切需要广西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压实各级生态保护责任,牢牢守住森林这个宝贵的生态资源,不断巩固和拓展广西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动广西林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人民群众幸福感高的绿色发展道路,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
问:请问广西林长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广西建立实施林长制,立足于本地区实际,着眼于全区森林草原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聚焦于解决单靠林业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涉林重难点问题,推动一批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实施。总体来说,广西林长制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自治区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其中设总林长2名,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总林长5名,分别由自治区党委专职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以及分管生态环境、林业、公安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市、县两级各设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根据当地情况自主设置。乡镇一级设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林长由当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村级设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是建立科学的责任体系。划定林长责任范围、实行林长分级负责制度、明确林长与林业主管部门职责界限、落实林长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自治区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及职责等。通过制定科学的责任体系,明确林长职责。
三是明确林长的任务体系。各级林长主要任务: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产权管理、强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等。
四是完善配套制度体系。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为建立林长制运行机制,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出台了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总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林长述职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会议纪要备案制度、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办法及林长制考核评价办法等10项配套制度。全区各市、县也相应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
五是建立坚实的保障体系。为确保“林长制”有效推动实施,广西推动完善森林草原管理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林业法治工作机构,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治草能力和水平。加强生态护林员等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实行森林草原资源网格化管理。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人员队伍及标准化工作站建设,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
问:据了解,广西沿海3市对红树林也设置了林长,能否详细介绍下相关情况?
答:广西是我国红树林的重要分布区,红树林总面积达9330公顷,占全国的32.7%,位居全国第二。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时指出,“保护珍稀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广西以林长制为抓手,将红树林保护修复作为推行林长制的重要工作任务,创新红树林保护修复新模式,在钦州、北海、防城港沿海3市率先设立红树林林长,全面加强红树林资源管护。
为有效解决红树林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钦州、北海、防城港沿海3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共设立红树林林长29名。如钦州市钦南区及所辖8个沿海镇(街道办)均设立红树林林长,分别由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镇长(主任)担任林长。北海市合浦县在沙田等9个沿海乡镇挂牌成立红树林保护站,对乡镇辖区红树林全天候开展巡查管护。防城港市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筹建东湾湿地红树林管理处,聘请人员对保护区外重点集中连片的红树林进行巡护。
自治区在向沿海3市下达市级林长年度任务时,均将红树林保护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年底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在组织相关县、乡制定任务清单时,均层层明确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任务。
问:请问广西建立实施林长制的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1年底,在全区设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出台配套制度,建立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体系完备、责任明确、运转有效的林长制。
到2022年底,全区各级林长制有效运转并取得初步成效,涉林历史遗留难点问题逐步得到妥善解决,新生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置,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推进,森林草原生态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森林草原生态功能、林草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成效显现,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新局面。
到2025年底,全区林地保有量不少于158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2.6%,森林蓄积量达到9亿立方米以上,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3%以上。
到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功能、林业产业发展均居全国前列,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现代林业强区。
问:请问广西实施林长制有哪些特点?
答:广西实施林长制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林长设置精干高效。推行林长制,“林”是主题,“长”是关键。自治区层面,鹿心社书记和蓝天立主席共同担任总林长,实行“双总林长”制,同时设副总林长5名,分别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及分管生态环境、林业、公安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市、县、乡层面,林长也是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人数设置和人选安排由各地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这样既有利于召开林长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问题,也能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二是明确了林长和林业部门职责界限。各级党政领导公务繁杂,不可能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大包大揽。广西林长职责定位为把全局、解难题、推重点、督落实,研究决定林业生态建设重大事项,协调推动林业主管部门难以推动的涉林涉草重点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和能够推动的工作,不列入林长任务清单。
三是把林长年度任务清单作为重要抓手。广西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过程中,创新实施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各设区市、县、乡都建立了“1+N”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即各设区市、县、乡一张总清单,各级林长、副林长一人一清单。林长有明确、可考核的年度任务,是林长制有效运转,林长切实履行职责,涉林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涉林重点工作得以有力推进的原动力。市、县、乡建立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并辅以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价制度,将成为林长制工作最有力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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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全面建成并实行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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