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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或成创业板退市第一股:IPO、年报造假受罚

这家上市公司真是“胆大包天”:不仅在上市申请文件中对相关财务数据做了虚假记载,而且在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这家公司就是在2014年1月27日登陆创业板的欣泰电气(300372)。6月1日晚间,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发来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对欣泰电气的调查,在2015年7月14日就已经开始,在长达近1年的立案调查之后,欣泰电气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终于被坐实。
一宗罪:IPO造假
欣泰电气在2011年11月向证监会提交 IPO 申请,并于2012年7月3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
经查,由于应收账款余额过大,为让欣泰电气顺利上市,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得到温德乙的同意。
于是,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 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截至2011年12月31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02亿元,少计提坏账准备659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02亿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21亿元,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3384万元,少计提坏账726万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290万元。
截至 2013年6月30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58亿元,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5324万元,少计提坏账准备313万元;虚增应付账款2421万元;虚构收回预付账款500万元;虚增货币资金2.12亿元,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638万元。
二宗罪:年报造假
而在成功登陆创业板之后,欣泰电气在2013年、2014年年报中均有虚构财务数据的行为,而且在2014年年报中,还存在重大遗漏的问题。
据公告内容显示,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供其个人使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占用欣泰电气6388万元。欣泰电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而欣泰电气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则被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长和总会计师终身禁入市场
证监会对上述行为的处罚结果包括:
(一)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32 万元的罚款;
(二)对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 892 万元罚款;
(三)对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四)对于晓洋、王永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五)对孙文东、蔡虹、陈柏超、宋丽萍、陈玉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
万元罚款;
(六)对蒋光福、赵春年、范永喜、韩冬、孙洪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
万元罚款;
(七)对王建华、胡晓勇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八)对杜晓宁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上述被处罚人员中,除了董事长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其余则是公司的高管、董事和监视。而鉴于温德乙、刘明胜二人作为欣泰电气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宣布,拟对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或将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由于涉及到欺诈发行,简单说就是骗来了本不属于公司的上市资格,所以欣泰电气很有可能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同时也是中国的证券市场上,首家因为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事实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欣泰电气也曾有过处罚。
5月1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由于董事长温德乙在2015年期初非经营性占用欣泰电气资金余额6387.79万元的行为,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一众高管以及保荐代表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欣泰电气自5月23日开市起宣布停牌,至今交易仍未恢复,停牌前股价为1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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