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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乳粉新规10月1日执行,不得明示或暗示具益智等功能

澎湃新闻记者 陈兴王 实习生 李楠
2016-06-08 17: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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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史上最严”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新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月6日上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发布会上获悉,按新规要求,婴幼儿乳粉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违反此规定将由食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日上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12月新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发布后,原有13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中,未通过审查、申请延期审查和注销的企业有51家。近两年,又有一些企业按照新要求通过了许可审查。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有103家。

发布会上透露,10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共有近2000个配方,个别企业甚至有180余个配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随意、更换频繁等问题突出,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

此次颁布的《办法》中则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每个配方系列包括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同时为满足市场需求,允许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产品配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司长张靖解释说,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按3段生产,这是规定“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一个直接的来源;“9个配方”考虑的是一个产品本身的客观状态,婴幼儿配方乳粉不断地在研发、在接近母乳,按照这个作为它的一个目标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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