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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淄川区发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公告
一、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410元、学生儿童310元,缴费后同步参加居民大病保险,无需额外缴纳。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缴费时间:因系统升级停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的享受政府补助;2022年1月1日之后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助,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外,还应承担由政府补助的资金。
市民需要注意,新参保或需要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镇(办)、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然后到税务部门缴费。
缴费方式:广大居民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助缴费(缴费年度选择2022年),也可以在2021年11月20日前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保卡等待批扣。(建行由于系统原因无法批扣,请持有建行社保卡的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助缴费,也可以持银行卡到建行网点、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缴费)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范围:我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及补贴标准:我区缴费标准统一设为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档次和补贴如下(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用于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
缴费档次
100元
300元
500元
600元
800元
1000元
缴费补贴
30元
40元
60元
60元
80元
80元
缴费档次
1500元
2000元
2500元
3000元
4000元
5000元
缴费补贴
100元
110元
120元
130元
140元
150元
(三)居民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1. 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3%。
2. 对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 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农村独女户夫妻符合领取条件的,给予计划生育补助,其中,对独生子女伤残和农村独女户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100%,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200%。
4. 复退军人按服役年限每服役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月基础养老金加发3%。(现在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年155元)
(四)缴费时限:每年的10月至12月为我区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时间。
特别说明:新参保的居民请携带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并维护好征收方式、代扣档次等信息。
(五)缴费方式:广大居民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助缴费(缴费年度选择2022年),也可以在2021年11月20日前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签约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等待批扣。
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淄川区税务局

原标题:《【社保缴费】淄川区发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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