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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严惩家暴,彰显法律威严

2021-10-14 18:31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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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备受关注的“拉姆被前夫烧伤致死案”一审开庭,拉姆的前夫、被告人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就在昨天,“抚顺6岁女童遭生母及其男友虐待”一案公开宣判,女童母亲的男友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女童母亲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两起案件,同一个问题——家暴。唐某被依法严惩、判处极刑,女童生母及男友被课以严刑,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让我们每个人一浇心中块垒:该来的一定会来。

家暴行为,挑战人类道德文明的底线,让许多受害人陷入深渊。家暴不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随后,各地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我国反家暴法治框架日益趋于完善。这些法律法规,在预防和制止家暴,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持续向社会阐明:家暴是社会公害、违法犯罪。法律对家暴行为“零容忍”,为所有家庭成员撑起保护伞。

近五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9.5万余份;此外,全国法院针对家庭暴力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227份。这些措施,对家暴者和潜在家暴者,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然而,鉴于家暴的隐蔽性,以及一些受害人息事宁人、“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免于家暴的恐惧,仍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举证难、认定难仍是反家暴的难点,该如何突破?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不高,还不足以覆盖有需要的人群,该怎么解决?综合施治、协调推进,织密筑牢反家暴的基层防护网和法律保护网,势在必行。

一者,对社会曝光度高、行为恶劣的家暴案件,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基础上,不妨公开审理,以案说法,强化震慑,起到引导社会风气的作用。比如,“拉姆案”、此前的“五年五次起诉离婚案”等,都是一次对全社会普法的契机。

二者,一些基层法院要切实改变“保守”或和稀泥态度,敢于认定实锤案件,善于维护受害人利益。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郑学林曾表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适当减轻家暴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并要处理好涉及家暴的诉讼离婚案中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不宜将未成年子女判给家暴实施方,以减少家暴受害人的顾虑。

另外,对于大量隐蔽的家暴行为,基层政府、社会组织要做到“耳聪目明”,及早介入、及早处置、及早化解,尽最大可能避免演化为恶性案件。

从长远来说,应将一个地区的婚姻家庭情况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范畴,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加大法律制度供给,持续强化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障。

家是温暖的港湾,也是社会最小的细胞,这里不容许有任何形式的暴力,不容许任何一名成员受到伤害。这样的常识,值得反复重申。

    责任编辑:甘琼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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