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6岁女童受虐案宣判:母亲获刑3年,母亲男友获刑16年

2021-10-14 21: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去年,辽宁抚顺6岁女童佟某某遭母亲(刘某彦)及母亲男友(陈某威)虐待,引发广泛关注(详情可点击)。2021年10月13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女)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并于当日进行宣判。

经一审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5月,被害女童佟某某(时年6岁)在与被告人刘某彦(佟某某母亲)及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男友)共同生活期间,频繁遭到陈某威采用各种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伤害及虐待。刘某彦身为佟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未有效阻止陈某威,不仅一再放任陈某威的行为,而且时而参与殴打、虐待佟某某。

经鉴定,佟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一级、五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2767.35元。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孩子姥爷在法庭外徘徊。(图源/辽沈晚报)

事件回顾:

2020年2月至5月,抚顺一名6岁女童被生母刘某彦及生母男友陈某威虐待;

2020年5月22日,女童因全身多处烧烫伤、手臂骨折被送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

2020年5月28日晚,女童家属报警;

2020年5月29日凌晨,警方将陈某威、刘某彦抓获,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20年9月8日,检察机关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

来源:微信公众号“光明网”,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标题:《6岁女童受虐案宣判:母亲获刑3年,母亲男友获刑16年》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