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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这些范围内的坟墓,赶紧迁移!逾期将……
2021-10-15 18: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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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催告书
武宣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印发了《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二塘镇渠盏村、黔江农场八分场、黔江农场九分场、黄茆镇玉村、黄茆镇周眷村部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作为武宣-来宾-合山-忻城高速公路项目用地。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武宣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6日发布了《迁坟公告》,要求坟主按时迁移上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但至今尚有部分坟墓未按规定迁移,严重影响了项目推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墓地的,建设项目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迁移的坟墓向社会公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应当在开工前30日内通知死者亲属限期迁移,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无主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处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为慎重起见,现予以催告,请有坟墓在此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坟墓标识号等材料,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迁移相关手续。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的,将由县民政局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武宣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原标题:《武宣这些范围内的坟墓,赶紧迁移!逾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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