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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摇来”的骗局 新乐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2021-10-15 21: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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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友软件的盛行,不少人热衷于网络交友,同时不乏有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

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2015年被害人田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结识了本案被告人卢某,二人经常网上聊天,被害人田某觉得与卢某聊得很投缘,因此对卢某产生了信任。然而,被告人卢某利用田某的信任,虚构了自己的姓名、身份,骗田某自己是某公司股东,相识后不久,就称需要给员工开工资,需要钱周转,让田某转账;后又称其母亲的手机摔坏,让田某代其买了一部手机;之后又以还车贷、房贷等借口向田某诈骗钱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份至2016年6月17日期间,被告人卢某以胡某某之名,虚构自己为浙江某公司股东身份。以和田某交男女朋友为名,诈骗被害人田某现金57665元及一部价值1828.53元的魅族MX5手机。

最终,被告人卢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虚构身份,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大家网络交友需谨慎,跟你在网上聊天的“朋友”也许早就给你挖好了“陷阱”,切记要提高辨别能力,莫轻信陌生人,更不要轻易转借钱财。

文字|韩彩凤

原标题:《【刑事审判】“摇来”的骗局新乐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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