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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二年六个月,罚款20万元
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郭美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张新燕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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