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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强制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董事长称负债6亿将破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8日表示: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如此一来,欣泰电气(300372)或成创业板第一退市股,同时也是第一家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
欣泰电气7月8日晚间公告称,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欣泰电气股票复牌交易的三十个交易日期间, 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
同日晚间,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触发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深交所将依法、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
不过,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对此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称,事前并不清楚公司要被强制退市,但心里也有准备。由于身负6.26亿元债务,因此公司退市后,将不得不走破产程序。
创业板退市第一股始末,董事长负债6亿
欣泰电气总部位于辽宁丹东,主要从事变电设备的制造及销售。
2011年11月,欣泰电气向证监会提交了IPO 申请;2012年7月3日,公司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2014年1月27日,欣泰电气正式登陆创业板。
但是,在其上市短短一年半以后,证监会就于2015年7月14日展开立案调查,证实欣泰电气不仅在上市申请文件中对相关财务数据做了虚假记载,而且在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16年6月1日,欣泰电气发公告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对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罚款和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二人商议后,温德乙同意并与刘明胜确定主要以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形式进行冲减。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虚增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货币资金、营业活动现金流,少计提坏账,虚构收回应收账款、收回预付账款,以此来粉饰财务报表。
此外,欣泰电气还存在大股东温德乙违规占用公司资金6388万元、重大信息披露违规、年报和半年报数据虚假记载等问题。
证监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告知书中特别中指出,由于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公司董事长温德乙以及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月17日,证监会通报了对欣泰电气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指出一旦认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并作出行政处罚,将启动欣泰电气后续退市程序。
除了欣泰电气公司本身,欣泰电气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601377)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6月27日,兴业证券发表公告称,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5.5亿元人民币,设立欣泰电气合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赔付。
7月8日,证监会对兴业证券的处罚结果也靴子落地:兴业证券被警告处分,且总计罚没金额为5738万元。此外,作为欣泰电气的保荐人,兰翔、伍文祥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10年证券市场禁入。
市场人士注意到,在欣泰电气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中央汇金现身赫然现身。据欣泰电气一季报显示,截止2016年3月31日,中央汇金持有欣泰电气137.13万股。

证监会7月8日表示,欣泰电气欺诈上市突破诚信底线,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对于这类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将其清除出资本市场。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发行人股份将被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
深交所负责人7月8日指出,“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根据有关规则,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更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深交所将秉承“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督促各方履行相关义务,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海富通基金认为,欣泰电气退市,有助于健全市场制度,对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相关机构均有警示作用。此前债券违约事件出现,致使债券市场更为重视信用风险。而个股退市的事件,也对股市投机风气有抑制作用,引导市场回归价值投资。
欣泰电气自5月23日开市起宣布停牌,将于7月12日复牌,停牌前股价为1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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