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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姐姐法律讲堂】《民法典》中的继承,妇女权益知多少?

2021-10-18 22: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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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防城港市妇女联合会与防城港市律师协会携手合作,针对妇女儿童工作特点,推出“金花姐姐法律讲堂”线上宣讲活动,在防城港律师群体中选择部分优秀女律师参与到活动中,发挥专业女律师的优势,为广大妇女、儿童解读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法典的热点问题,引导她们学法、用法、守法,帮助广大妇女儿童依法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传播法治正能量。

本月法律课堂:《民法典》中的继承,妇女权益知多少?

大家好!这里是金花姐姐法律讲堂,我是本期的主讲人黄春园律师,本期我们为大家讲解的内容是:《民法典》中的继承,妇女权益知多少?

Part 1

首先我们来思考第一个问题:出嫁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任你娘家千幢房,没有出嫁姑娘一根梁”“浮萍不是草,女儿不继产”,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重男轻女和以男子为中心的封建思想依然影响广泛,“子承父业”的旧有观念根深蒂固,致使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坚持认为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那么《民法典》对妇女的继承权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来看《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民法典》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出嫁女不仅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还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的遗产。

Part 2

我们再来思考第二个问题:儿媳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在《民法典》刚实施不久,我的一个当事人问我,她说:“黄律师,现在的《民法典》是不是规定儿媳也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了呢?”我们直接看《民法典》对这个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儿媳是否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丧偶”,第二个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其实,在已经废止的《继承法》第十二条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对该条规定予以完整的保留,肯定了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的继承权。

Part 3

请大家思考第三问题:你知道如何把遗产留给爱的人吗?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年近七旬王大爷名下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及20万元存款,其配偶及父母均已去世,膝下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小丽。女儿前两年刚结婚,生有一个外孙女,婚后女儿与女婿感情一般,偶有争吵。按照法律规定,小丽作为王大爷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王大爷身故后继承他的全部遗产是没有问题的,但王大爷了解到,虽然女儿可以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假设女儿离婚了,其继承到财产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想到自己辛苦一辈子留给女儿的财产要分给别人一半,这让王大爷难以接受。

那么,有没有办法可以把遗产只留给女儿小丽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从《民法典》的规定可知,王大爷只需要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女儿继承且限定女儿继承后只归个人所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可。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此外,《民法典》对遗嘱的撤回与变更、无效遗嘱的法定情形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详见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和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即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作成,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遗嘱无效,仍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这样的话可能就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继承了,也就不能把遗产留给我们爱的人。因此,在订立遗嘱时,必须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

以上就是本期法律讲堂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持续关注金花姐姐法律讲堂,谢谢!

原标题:《【金花姐姐法律讲堂】《民法典》中的继承,妇女权益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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