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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暗7月:美国袭警案频发呼唤新的警察改革?
美国警民关系史上晦暗的一页
2016年的7月注定将成为美国警民关系史上晦暗的一页。7月17日,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Baton Rouge)市发生的袭警案造成3名警察死亡和3名警察受伤,又一次震惊了美国和全球。袭警者为29岁的非裔美国海军退伍军人Gavin Lone,他曾参与伊拉克战争并获得“品行优良奖章”(Award for Good Conduct)等荣誉,他在社交网站上呼吁用流血而不是游行的方式来抗议警察对少数族裔的不公正和暴力执法。而就在十天前的7月7日,一名25岁曾参与阿富汗战争的非裔退伍军人Micah Xavier Johnson在达拉斯枪杀了5名警察。
这两起血腥的袭警案都被认为是对7月初警察枪击黑人的报复行为。7月5日和7月6日,两名非裔美国人Alton Sterling和Philando Castile分别在路易斯安那的巴吞鲁日市和明尼苏达的圣保罗市被当地警察击毙,迅速引发了全国性的游行抗议,反对针对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的暴力执法。从7月5日到7月16日的11天内,美国至少70个城市进行了98次游行,反对警察暴力执法,呼吁关注少数族裔民权。
破窗理论与零容忍原则的困境
少数族裔(尤其是非裔)与警察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美国社会治理中的一个敏感领域。这与美国警察一直以来对少数族裔的强硬执法方式有密切联系。里根和布什政府反复强调通过强硬执法、强制性惩罚来减少犯罪,尽管一些数据表明总体来说,这种相关性并不存在 (注释1)。
警察强硬执法的逻辑起点和理论依据是James Q. Wilson和George Kelling于1982年提出的“破窗理论”。该理论认为对微小违法行为的纵容会引发更为严重和成片的犯罪行为,因此要将微小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因此,执警方式应从“反应型”转为“先发制人型”。纽约前警察局长William J. Bratton是这种理论的忠实支持者,他在纽约市推动的改革方案十分明确,即:对于轻微犯罪行为的果断干预与执法,对于街头行为可疑或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人,通过拦截搜身(stop and frisk)(以确认是否携带枪支或走私品)和询问等方式来减轻治安威胁,并为其他案件提供线索。
从数字上看,改革后纽约市的犯罪率连年持续降低,先发制人和零容忍的执法原则也为越来越多的美国城市所接受和采纳,它激励基层警察对特定人群采用较为严酷的手段,以排除治安隐患,宁错抓甚至错杀也不错放。但社会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从2004年1月到2012年6月,纽约市警察局有记录的街头拦截总计440万次,其中2011年最高,达686000次,其中一半伴随搜身巡查武器,12%会最终导致逮捕和传讯,但绝大部分都只涉及微小过失及违法。暂且不论是否每次拦截都符合宪法第四修正案,简单粗暴的执法带给市民的羞辱感、紧张和不便以及零容忍式的处理方式给执法对象及其家庭、社区的造成的伤害都在集聚着新的社会矛盾。
非裔和其他少数族裔则是这种执法政策最大的受害者。从数据来看,美国被监禁人数从1980年的50万人增长到2014年的220万(美国人口虽然只占全球人口的5%,但在押人数却占到全球监狱人口的25%左右),这其中非裔受关押人数大约为100万人(而非裔美国人仅占全美人口的13%),非裔美国人监禁率是白人的六倍。2001年,大约每六位非裔男性中就有一位曾被监禁(注释2) 。而非裔青少年被拘留、司法赦免的比例更是不容乐观。美国食用毒品的白人大约是黑人的五倍,但因毒品被送入监狱的黑人比例却是白人的10倍。在这种情形下,大多非裔男性难以进行长期的人际建设、寻求稳定工作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加之代际的传递,少数族裔社区的繁荣几乎成为幻影,社会矛盾也在不断积聚。枪杀警察进行报复的方式可以被视为这种矛盾的突出表现。
新的改革思路:民权保护和社会治安的平衡之道
不难发现,从2014年的Garner案、Ferguson案导致纽约市2名警察(Rafael Ramos和Wenjian Liu)被报复性枪杀,到此轮事件的8名警察丧命,一种以暴易暴,以不公正对抗不公正的恶性循环的模式正在形成。这可能会严重侵蚀美国社会的民主和团结。美国社会不得不反思警察执法,尤其是对少数族裔人群的执法方式和理念。奥巴马总统在2014年就成立了21世纪警务工作特别小组,尝试通过试验新做法并撰写报告和建议等方式对全美各地的警察执法和制度改革给予指导和帮助,诸如联系社区导向的警察制度改革、问题解决型警察制度改革、L.E.E.D模式(Listen and Explain with Equity and Dignity,平等而有尊严地被倾听和解释)、实验主义治理等模式也在美国各地开展改革试点。
这些改革虽然侧重点各不相同,从内部来看其要求对待执法对象被公正和有尊严地对待,而从外部来看这些改革都旨在帮助而不是惩戒那些犯了错误的弱势群体,即,从更本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入手,试图通过解决或缓解弱势群体的生活困境来降低社会犯罪率。它们往往以一种“反外科手术式”的综合改革,包含和其他公共部门合作以提供解决办法和更好的福利,从而抑制犯罪滋生的土壤。通过建立欣欣向荣的社区,而不是旨在消灭任何可能的敌对力量来改善治安。不过,美国有约18000个警察机构,改革似乎难以一蹴而就。但如何在民权保护(尤其是少数族裔的民权保护)和社会治安之间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不仅是摆在美国社会面前的迫切任务,也是全球性的公共治理的重大课题。
注释:
1.eg.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Panel on the Understanding and Control of Violent Behavior; William P Barr, The case for more incarceration
2.NACCP website,http://www.naacp.org/pages/criminal-justice-fact-sh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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