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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浙江:少捕慎诉慎押 促进诉源治理
新闻发布会现场10月27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举行主题为“少捕慎诉慎押,促进诉源治理”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浙江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情况,并就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前三季度少捕慎诉慎押了多少?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刑事司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和“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诉源治理重大部署,以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为目标,取得积极成效。
切实推进少捕政策。在刑事诉讼中,严格把握逮捕的法定条件,努力使非羁押诉讼成为刑事诉讼的常态。前三季度,全省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789件4358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6714人,不捕率37.99%。
有效落实慎诉政策。从严掌握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实体条件和证据标准。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认罪认罚态度,尽量适用不起诉手段终止诉讼。前三季度,全省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5622件115896人,依法不起诉25180人,不诉率为26.83%。
有力贯彻慎押政策。在少捕的基础上,通过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保障被羁押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辩护人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诉讼权利,尽量缩短诉前羁押期限,降低诉前羁押率。前三季度,全省诉前羁押率39.56%。
为什么要少捕慎诉慎押?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符合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作为诉源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促进保障力量,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 高水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决定》,强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打击与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地。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犯罪结构轻刑化趋势下的现实需要。浙江省刑事案件结构发生巨大变化,重刑案件比例下降,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已占起诉判决85%以上,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仅占起诉判决8%。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进步内在要求。体现了现代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精神。浙江省检察院先后牵头联合各家政法单位出台《浙江省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关于深化检律协作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共同引领社会法治水平进步。
如何真正实现少捕慎诉慎押?
浙江检察机关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引领,统一司法尺度、优化程序衔接,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地。
细化不捕不诉标准。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先后对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赌博等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作了细化规定,规范不捕不诉标准。
积极构建捕前、诉前分流机制。浙江省检察院出台《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理工作规则》,要求加强起诉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捕诉案件科学评价体系,提高捕诉案件质效。
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浙江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共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893人。
数字赋能筑牢“少捕慎诉慎押”保障机制。杭州地区研发“非羁码”作为非羁押人员智能监管系统,通过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等科技手段扩大非羁押手段适用。截至目前,杭州地区适用 “非羁码”人数已达19138人,无一人脱管。浙江省检察院已将“非羁码”纳入一体化办案体系,推进非羁押人员监管大场景应用,切实降低羁押率。
行刑衔接做好“少捕慎诉慎押”后半篇文章。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行为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依规执行到位。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浙江检察机关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发出检察建议1298件。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72件。(浙江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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