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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近三年受理执行案2609件,逾九成标的超一亿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2021-10-29 12:2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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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近三年来执行案件情况并发布十大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北京四中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09件,立案总标的约4580亿元。执行案件呈现涉案标的额巨大、涉案财产种类多、财产处置难度大等特点。

北京四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卫介绍,在前述执行案件中,很大比例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以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90%以上的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一亿元以上,最大的标的额近五十亿元。

与此同时,由于标的额较大,涉案查封的财产种类也较复杂,既有土地、房产、股权、股票、机器设备等传统财产,也不乏林权、排污权等与自然资源和环境有关的权益,以及燃气收费权、电费收费权、公路收费权等涉及民生问题的财产性权益。

此外,因涉及大量的新类型财产,包括燃气收费权、电费收费权、(高速)公路收费权、排污权、煤焦化产能、林权、信托收益、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开办资金、旅游质量保证金等种类,“新财产类型的处置往往法律依据不足,政策标准不一,沟通协调困难,程序复杂繁琐,依靠传统执行手段难以有效处置。”张卫说。

在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上,该院在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后,尽量通过对其损害较小的方式开展工作,在保证对查封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采取“活封”方式,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开展生产活动,这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导致被执行人无法经营,实现双赢效果。

与此同时,制定《关于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为妥善办理执行案件提供有效指引。主要包括:一是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二是严格规范财产查控措施,三是高效审慎推进财产变现,四是用好执行和解制度和破产制度,五是用足用好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六是及时规范发还执行案款,七是严格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八是充分发挥执行信访工作的监督作用,九是建立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十是探索新类型财产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四中院还制定了《加强执行案款发还工作办法》,加大案款发还力度。张卫介绍,2021年7月,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该院执行法官成功执行回约9亿元案款,为了能够保证申请人维持正常的经营秩序,执行法官在收到申请人的发还申请后,迅速启动发还程序,仅用2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发还审批手续,通过“一案一户”系统将执行案款全部发还至申请人账户。目前,该院依法应发还的案款均在1个月内发还当事人,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责任编辑:钟煜豪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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