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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多地最新通告+提示来了
晋州市
晋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信息报备工作的提示性通告
近日,多个省份相继报告阳性病例,国内本土疫情反弹趋势明显,我市也通报了阳性病例。为有效扼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向全市居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10月16日以来到过深泽县河庄村;10月23日以来接触过深泽县河庄村、西河村相关人员;10月25日以来到过深泽县人民医院;10月30日到过河北省人民医院;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及出现阳性病例地区的来(返)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主动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以及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由所在乡镇(开发区)负责收集核查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流调排查组。
二、辖区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
三、各乡镇(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做好重点地区来返人员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好发热人员登记报告、隔离留观、转运转诊;各药店严格落实药品销售相关规范要求,切实发挥好基层哨点作用。
四、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外出。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及制造或传播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晋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三河市


平山县平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群众:
近日,石家庄深泽、晋州、辛集相继出现新冠病毒肺炎阳性病例,疫情进一步扩散的风险仍在加大。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有以下重点人群,主动到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情况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私自外出,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10月16日以来有深泽县旅居史人员,特别是到过河庄村、西河村人员;
2.10月18日以来有辛集、晋州旅居史人员,特别是到过辛集小辛庄乡人员;
3.黑龙江黑河等全国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
4.近期有辽宁大连、河南郑州、四川成都、重庆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特别是大连庄河、郑州荥阳、成都锦江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
5.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来平返平人员;
二、疫情期间少外出,非必要不出县,确需外出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进出社区农村、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各类场馆、客运车站、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主动测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我县在外省旅游、出差返平人员以及外省赴平旅游、出差、探亲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
三、全县宾馆、酒店等住宿单位以及客运车站,要严格落实对旅客测温、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措施,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平人员,要及时向公安、交通、卫健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全县所有单位不得举办各类大型聚餐、聚会、会议、培训、演出、会展、论坛、体育赛事、促销活动等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庙会,暂停农贸集市,暂停寺观、教堂等聚集性宗教活动,能够线上举办的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倡导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不聚餐、不聚会,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五、广大群众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省外来平返平人员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联系辖区村医(村委会)、社区卫生管理员(社区居委会)或直接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联系电话:县疾控中心:82941678
平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曲周县
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和压力不断加大。为全面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充实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有阳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县(市、区)来(返)曲人员,本人不按规定向所在乡村(社区、单位)报备,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且隐瞒不报的,未纳入排查管控的对象。
2、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县(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曲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3、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
4、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但未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
5、居家医学观察未能1人1居,居家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健康监测要求随意外出的。
6、基层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卫生室、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
7、药店等未按规定销售“一退双抗一咳”四类药品的。
8、编造、传播虚假疫苗信息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
县疫情防控办:8858970
曲周镇:8892168
白寨镇:8916791
河南疃镇:8995988
侯村镇:8799667
第四疃镇:8441812
安寨镇:8943022
南里岳乡:8751901
槐桥乡:8732068
大河道乡:8950618
依庄乡:8788353
三、奖励措施
1、举报线索由县防控办查证属实后,每次奖励举报人1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2、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和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并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情况。
3、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详实记录,并交由专门核查专班核实查证。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5、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6、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的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献县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广大居民群众: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酒店宾馆、餐饮单位等不得举办各类会议、培训、演出、会展、宴会、论坛、体育赛事、庙会、大型商品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已经预定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二、进出酒店宾馆、饭店、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进门佩戴口罩、测温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信息)、“一米线”、实名登记等要求,合理设置人员上限,增加消毒频次,做到消毒全覆盖。要认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县,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行,召开会议要尽量减少人员规模。
四、严格城区公园、游园管控,全县所有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切实减少人员扎堆聚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白事在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记录好全过程参与人员,并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办)报备,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行程可溯。
六、所有市外来献返献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村委会、乡镇(街道办)报备,返献后,提倡进行核酸检测,并自觉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来献返献后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沧州市新华区
广大居民: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特别是11月4日,省内石家庄市辛集市小辛庄乡小章北宋片区上升为中风险地区,深泽县河庄村上升为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内防压力骤然加大。按市防控办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前往石家庄等出现疫情所在地区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积极倡导辖区群众非必要不前往石家庄等出现疫情所在地区。辖区群众要向所在乡办、社区(村)提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经乡办、社区(村)负责同志批准,经区防控办同意后方可离沧前往。
二、严格控制石家庄等出现疫情所在地区人员来沧
请广大居民主动告知在石家庄等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的亲友或工作、业务联系单位非必要不来沧,如确需来沧的,抵沧前要提前向目的地所在乡办、社区(村)主动进行报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来沧。来沧后需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沧州市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高碑店市
疫情防控期间外地来返高碑店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的操作指引
一、需报备的人员
(一)境外来(返)高人员;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返)高人员;
(三)发现阳性感染者(包括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来(返)高人员;
(四)与阳性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存在交集人员;
(五)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二、报备的主体
以上需报备人员原则上由本人报备,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法自行完成报备的人员由其监护人协助报备,来高走亲访友人员由负责接待的居民协助报备。
三、报备受理机构
居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为社区(村)报备的受理机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居(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居民发布,并保持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
四、报备的事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二)个人健康码实时截图。
(三)个人行程码实时截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提供相关票据截图,自驾的提供车辆车牌号。
(四)是否进行核酸检测及检测结果。
(五)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五、报备的时限要求
(一)欲来(返)先报。需报备人员确定来(返)高行程后,出发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
(二)随行随报。来(返)高途中,要畅通联系渠道,随时报备行程位置(包括入境人员口岸隔离有关情况)。
(三)即知即报。来(返)高人员进入社区(村)后,得知自己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排查范围的,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备。
六、报备的形式
为降低感染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报备。
七、报备需同步采取的防控措施
(一)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如需核酸检测证明,按要求做好检测。
(三)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四)需要集中隔离的,报备后由所在社区(村)联系属地防控部门进行规范处置。
(五)需居家医学观察的,严格单人单户居家,严禁外出。
(六)其他来(返)高人员,要做好防护,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减少外出。
八、不主动报备的责任
对应报未报,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甚至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九、报备后社区处置措施
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向社区(村)报备的宣传、受理工作。接报后,要认真登记、快速处置。特别要熟知当地即时防控政策,准确向报备人提示。认真落实社区(村)排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重要情况,即刻上报,科学处置。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社区(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
汉沽管理区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我省石家庄市也出现多起聚集疫情,波及石家庄市的深泽县、辛集市、晋州市多地。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防范疫情输入,确保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汉沽管理区新冠疫情防控办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一、密切关注当前国内疫情形势、省内疫情发展情况。
10月13日以来有过石家庄市旅居(出差)史,特别是10月16日(含)以来深泽县河庄村、10月17日(含)以来辛集市、晋州市、10月25日(含)以来深泽县人民医院、10月30日(含)以来河北省人民医院或近期有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发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来(返)管区人员以及所有健康码、行程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队)登记报备,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及时关注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如果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重合,立即向所在社区(村、队、单位)报告,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正规渠道获取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不焦虑。
二、提高疫情防控意识。面对疫情突发,全区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警惕,不侥幸、不大意,慎终如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扎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咳嗽喷嚏讲礼仪,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三、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向属地防控部门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到宁河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全区所有重点单位、重要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要严格落实“1米线”、戴口罩、测温、“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等措施,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管区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队、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面对疫情,全区居民要做到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庆典不办,减少人员聚集。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不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状况不明的人员密切接触;目前身处疫情发生地人员或重点关注地区人员,尽量稳在当地,做好自身防护,减少外出,防范途中感染;如必须返回,请提前与居住地防控部门联系报备,落实相关管控政策。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凡是无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3周岁以上人群都应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完成全程免疫的要按照免疫程序尽早完成接种;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次或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次满6个月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应尽快完成加强免疫。
七、为切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如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地区来(返)区人员隐瞒不报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请广大居民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举报。
1、汉沽管理区防控办举报电话:022-58957057,022-69213241
2、汉丰镇防控办举报电话:022-69216009
3、振兴街道办事处防控办举报电话:022-69211201
4、农业总公司防控办举报电话:022-69213574
5、汉丰产业园防控办举报电话:022-69368155,13821133119
6、临津产业园防控办举报电话:18920151335
汉沽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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