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1500元收一套银行卡?用来帮助诈骗和洗钱……17名被告人获刑

2021-11-11 16: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以1200元每套的价格

向卖卡人收买银行卡四件套

(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照片)

再以1500元每套的价格出售

从中赚取差价

……

用他人提供的银行卡

给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用于进出账

通过操作银行支付结算的方式

帮助犯罪团伙转移诈骗资金

……

近日,沙坪坝法院依法对万某某等17人涉电信诈骗关联犯罪案作出判决。

进入诈骗“关系链” 组织团伙帮洗钱

2020年8月,被告人万某某在网络上了解到一种“赚钱方式”,即使用他人提供的银行卡给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用于进出账,通过操作银行支付结算的方式帮助犯罪团伙转移诈骗资金。

万某某遂出售其个人5套银行卡并邀约被告人袁某某等4名“同乡”组成团伙进行分工,将诈骗团伙的犯罪所得从他人提供的银行卡中转入指定账户,达到转移资金的目的。

袁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联络到被告人支某某,支某某以1200元每套的价格向11名卖卡人收买银行卡四件套(即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照片),再以1500元每套的价格出售给袁某某,从中赚取差价。

躺着赚快钱?买卡卖卡均犯法

法院经审理查明,万某某等人通过操作银行支付结算的方式掩饰、隐瞒他人违法所得,涉案金额750余万元;支某某等人收买并向他人提供银行卡信息资料,涉案银行卡300余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某某等17人通过银行支付结算的方式窝藏、转移犯罪所得,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或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均构成犯罪。

法院判决

首要分子万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支某某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余15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五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标题:《1500元收一套银行卡?用来帮助诈骗和洗钱……17名被告人获刑》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