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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六进】陆良法院参与延安精神进校园“道德与法”宣讲活动
陆良法院参与延安精神进校园“道德与法”宣讲活动
11月11日,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联合陆良法院在内的三家单位举办全县2021年延安精神进校园“道德与法”宣讲活动。此次活动在陆良县龙海乡小学举行,陆良法院法院参与此次宣讲活动。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宣讲活动
活动中,县法院马街中心法庭庭长资路斌通过对校园事故伤害现象的形成原因、严重后果以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生动活泼的司法实践案例让参会人员了解到未成年人伤害侵权案件中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把养不教父之过从道德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是家事也是国事。原生态家庭的教育和引导,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着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和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有望通过压实父母等监护人的育人“主体责任”,改变现今注重未成年人学校教育,而忽略其家庭教育作用的失衡现状。
马街中心法庭庭长资路斌进行宣讲
《家庭教育促进法》成为指引我国民法典中监护制度适用的重要“细则”。《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向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灌注进新的价值指引、评价标准与责任形态,成为指引我国民法典中监护制度适用的重要“细则”,还监督其父母与监护人“依法带娃”、有法必依,有效解决了一些监护制度适用中的难题。
例如:孩子在校学习期间霸凌他人造成伤害,而父母或监护人能否以将孩子交给学校教育管理为由,主张“监护人进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曾存在争议。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因孩子的不良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训诫”,已然证明其未尽到家庭教育义务从而未尽到监护责任,不能要求减轻侵权责任,由此强化监护人家庭教育义务的硬约束。
随后,县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赵鸿翔以“延安精神永放光芒”为题讲授课程。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师生的道德水平和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了学生们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营造知法爱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文字:马街中心法庭
原标题:《【法律六进】陆良法院参与延安精神进校园“道德与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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