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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35周年 | 一张老照片,一个未检故事

2021-11-19 17: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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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虹口检察

在虹口区检察院有一本厚厚的相册,被一代又一代未检人精心保管传承。一张老照片,一个未检故事,里面记录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到如今走过的时光。让我们一起踏上这段旅程,回到路开始的地方……

那一年是很多故事的开篇…

这张老照片是当时的虹口区检察院政治处报送给虹口区编制委员会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请示》。七天后,虹口区编制委员会回复,同意在区检察院中内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于是,1992年8月27日,虹口区检察院成立了全国首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向未检机构的独立化运作迈出了重要一步。这是虹口未检工作的里程碑,也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照片已经泛黄,但红色的印章依旧醒目,显示着当年虹口区检察院竭尽全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力司法保护的决心,饱含了虹检人在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近十余年时间中,对青少年犯罪、权益保护的关注与思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实践中的探索与创新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使命与担当。

预防·保护

新路径呼之欲出

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刑事犯罪数量增加,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率较高且呈上升趋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迫在眉睫,国家为此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法律法规,如199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设立专门性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等等。这些都引起了虹检人的重点关注。

图片源自网络

当时的虹检人在长期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早已感觉到涉罪未成年人具有身心尚未发育成熟、易受环境影响、抗压能力差等鲜明特殊性,用对待成年人的处理方式对待涉罪未成年人,收效甚微甚至起到负面效应。他们开始探索新的路径与模式,在办案中更加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以及教育挽救。

与此同时,他们更为深刻地意识到未成年人群体是家庭与祖国的希望。为了亿万家庭的幸福以及祖国的未来,必须投入更多的检察力量,并以更加专业的检察工作方法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回归社会。

实践·探索

敢为人先为少年

1992年5月,虹口区检察院将分散在审查批捕、公诉、监所部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集为一体,暂时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组,进行尝试与探索,用实践来检验真理。

90年代的虹口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在讨论工作

有了数年探索和积累经验之后,他们在报送给虹口区编制委员会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请示》中郑重写道:“实践证明,开展和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预防、矫治确有必要。为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研究、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规律、提升检察机关的办事效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落实社会综合治理、促进未成年犯罪的司法治理和社会治理结合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经院党组研究,提出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申请。”自此,经虹口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全国首个集批捕、起诉、预防工作于一体的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虹口区检察院诞生。

在这里

他们帮助迷途的孩子

重新启程

这张老照片,是1997年4月虹口区青少年教育阳光基地揭牌仪式的场景。扶起人生之路上失足跌倒的罪错未成年人,让他们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好人生之路,是上世纪90年代虹口未检人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的未检理念与司法态度。

找出“拦路虎”!

他们关注问题少年背后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虹口未检人曾遇到一个反复偷盗的16岁的未成年人小王。第一次办理小王盗窃案件时,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犯罪金额较小,检察官对他决定不起诉。然而没过多久,小王又因为偷东西出现在了检察官面前。再次看到小王的那一瞬间,检察官内心复杂,满是痛心与疑惑。

“为什么又去盗窃?”检察官更加深入地去了解小王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他们发现小王的父母离异并各自组成了家庭,对他不管不顾。没有人给他生活费,没有人督促他学习、工作,更没有人关心他的心理、引导他遵纪守法。小王没有生活费,也没有赚钱的本领,为了生存选择了偷盗这条路,久而久之,不劳而获的思想观念在小王内心逐渐扎根。

而小王是很多罪错未成年人的缩影。当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多为侵财类犯罪,一些孩子如小王缺少家庭的监管与呵护,误入歧途;一些孩子好逸恶劳却又贪图享乐,习惯不劳而获获取钱财。家庭监管不力、受教育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这些都是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也是阻碍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拦路虎。

创新建匝道!

他们翻遍百书求真解

虹口未检人下定决心要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清除回归社会的“拦路虎”,打造一条从歧路通往正途的“匝道”,帮助他们真正地告别过去、回归社会。为了寻找到歧路回归正途的“匝道”建造方法,虹口未检人来到了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与研究所的教授共同探讨、研究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并借来了所有能找到的有关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书籍与相关文献资料进行研读。最终,他们从国外保护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中途之家”找到了灵感:他们开始探索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相结合的新路,联合社会力量打造合适的社会环境,并在检察阶段将罪错未成年人放入合适的社会环境中进行教育矫治,辅之以技能学习,让罪错未成年人能够以一个全新的姿态回归社会。

阳光照远途!

他们扶起跌倒少年再启航

虹口区青少年教育阳光基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企业的各自优势,对前来基地接受观护教育的罪错未成年人采取以加强思想教育为主,并辅以试工劳动、技术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通过试工、劳动、学习以及思想教育等方式,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并帮助他们掌握劳动技能,为其自食其力、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在阳光基地,也时常看到虹口未检人的身影。

有时,他们在阳光基地与帮教对象促膝谈心,洞悉帮教对象一点一滴的转变,并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春风化雨般让法律意识在帮教对象的心间深根发芽,冲破曾经不劳而获、贪图享乐、目无法纪的重重阴霾。

有时,他们仔细地翻阅阳光基地的观护帮教记录,详细地向阳光基地工作人员了解帮教对象的情况,欣慰地看着帮教对象在阳光基地的安排下与知识水平高的优秀员工结对进行文化知识学习、在老师傅的带教指导下接受驾驶、餐饮、车工等技能培训。他们深知,每多一份知识与技能,就每多一份回归社会的希望。

通过在阳光基地接受观护帮教,罪错未成年人找准了人生的方向,整理好旅途的行囊,顺利重新起航,迎接阳光未来。

“虹检“园丁”

一直都在…

这张老照片是上世纪90年代虹口未检人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的情景。

照片中,两名头戴大盖帽、身着军绿色检察制服的学生正襟危坐,俨然一副小小公诉人的模样。她们的身旁是两名未检检察官,其中一名检察官正拿着剧本和学生耐心地讲解其中的重点,另一名检察官则细心地为学生整理肩章。

早在1992年,虹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诞生之际,就已将“犯罪预防”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同列为未检科的重要职能。未检检察官将办案与青少年犯罪预防有机结合,并在将预防关口前移、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上下足了功夫。

在那个没有微信公众号、没有微博头条、甚至没有网页的年代,虹口未检人同样铆足了劲儿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他们像园丁般在一大批80后、90后的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

那时候,还没有Cosplay,他们就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让孩子们来一次角色扮演,体验一把当警察、检察官、律师的滋味,在角色体验中领悟法律的真谛。他们还曾于暑假期间,组织区青少年轰轰烈烈地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给孩子们的暑假画上一抹法治的亮色。

一场法治讲座也是很多虹口区80后、90后必不可少的回忆。在学校、社区,经常可以看到虹口未检人开展法治讲座的活跃身影。“办案子的时候,我总会想怎样才能避免其他的未成年人犯同样的错误。我把办案时发现的问题都记在小本子上,以后作讲座的时候就可以写进去,可以讲给孩子们听。”一位虹口未检人如是说。讲座背后,是虹口未检人对所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缜密分析,是他们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深入研究,为了给孩子们带去精彩的讲座,他们常常伏案深思、反复修改讲稿。

为了让法治意识深入孩子心间,为了让孩子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为了让孩子们感悟法律的真谛,他们像老师一样,源源不断地给孩子们输送知识,变着法地将重要的知识点讲很多遍。在他们的辛勤付出下,越来越多的孩子懂法、崇法、守法、用法。

虹口未检人百变角色,是检察官,也是老师。

今天的虹口未检人这样说:为了守护祖国的明天,老一辈虹检人锐意进取,敢为人先,成立了全国首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开创了一条有别于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之路。

今天的我们,也会坚定地追随他们的步伐,继承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未成年人检察道路上不断探索与前进,将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我们将会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包括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等在内的广大未成年人群体,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原标题:《未检35周年 | 一张老照片,一个未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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