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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太能吃被自助餐厅拉黑!商家拒绝消费合理吗?

2021-11-23 10: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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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自助餐的时候

你是不是也幻想过

要是自己是个大胃王就好了?

近日,湖南长沙的康先生

就因为太能吃被一家餐厅“拉黑”

禁止他和朋友前去消费

相关话题冲上了热搜

“大胃王”康先生觉得很委屈

吃得太多也有错?

事件回顾

康先生投诉道

他因为吃得多而被长沙

某海鲜烧烤自助餐厅拉黑

不允许他前去消费

据当地电视台报道

该自助餐厅的员工表示

老板不让接待康先生

“我们老板说了,哪个接待他,哪个赔钱。”

除此之外

同康先生一起的朋友也不准消费

康先生称

他前几次到店消费

一次吃了3斤多猪蹄

一次吃掉7、8斤虾

一次吃光了羊肉串

并没有浪费食物

康先生认为店家玩不起

歧视能吃的人

该自助餐厅工作人员表示

康先生吃得太多

每次来店里都要亏几百块

小店经不起他这么吃

该工作人员称

餐厅不接待康先生

还因为康先生是美食主播

会一边吃一边直播

他扬言“直播的人,不要进来了”

针对此事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

会关注涉事餐厅是否有违法行为

如有违法行为

会通知执法人员及时制止

那么

作为商家可以择客拒客吗?

作为顾客存在恶意消费吗?

此事二者究竟谁存在过错?

专家分析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维飞认为,就这起案件而言,商家和消费者都不存在问题。

“顾客可以选择在或者不在这家店用餐,商家也可以选择与或者不与这名消费者订立合约。”一般来说,商家可以选择或者拒绝客人,但是孙维飞也指出,如果存在性别、地域等歧视行为时,商家的拒绝接客行为就不被允许。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廖立律师说:“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是否有权拒绝顾客消费,取决于法律规定的强制缔约义务,是否符合习惯法则,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仅就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情况设定了不得拒绝的强制缔约义务。因此,这起事件中不在法律限定的强制缔约范围,商家有权拒绝康先生消费。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李璇律师说:“商家并没有义务接待上门的每一个人。相关法规中的自愿原则,即赋予了商家自主经营权,这其中包含了商家有权选择自己提供服务的对象。”然而当消费者已经事先于网络平台购买了商家出售的优惠商品,再拿着订单前来核销使用时,商家还能够拒绝消费吗?

李璇律师认为,商家以“客人吃太多”、“私人企业亏不起”等理由拒绝已经购买了消费券的顾客前来就餐,实属不妥。“无论是《民法典》合同编,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合同主体间或经营者与消费者间进行交易,都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商家与消费者间亦是一个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商家对于已经购买了公开发售的消费券的顾客,具有履行合同(提供餐饮服务)的合同义务,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拒绝提供)。”

廖立律师认为,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商家在团购网站发布了团购信息,且没有特别标注前往用餐的限制条件,则当消费者预付完款项,商家已经接单的情况下,商家不可以再以事先未标明的条件、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商家就涉嫌违约。

孙维飞教授也认为,如果消费者已经完成了预付,但是商家却不让对方消费就不行。

综上所述,专家们认为

一般情况下

商家可以拒绝消费者消费

但理由必须合情合理

不得歧视个别消费者

但是如果商家在团购

网站发布了团购信息

且没有特别标注前往用餐的限制条件

若消费者预付完款项

商家已经接单

商家不可以再以事先未标明的

条件、理由拒绝消费者消费

另外如果消费者涉嫌恶意消费

例如有催吐等浪费食物的行为

不管是从法律角度,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以及节约粮食的道德要求层面而言

都应该予以拒绝和抵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上海法治报、深圳法宣号

原标题:《男子因太能吃被自助餐厅拉黑!商家拒绝消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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