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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这样保障

2021-11-24 17: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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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工伤预防工作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工伤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有效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为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地保障企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广东省于2020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试行期2年。

“《办法》的实施,明确了我们为单位的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为他们提供保障,也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据广东新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公共事务经理王旭强介绍,自《办法》实施以来,新会中集司已为特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19人次,“为特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相关流程要求清晰,操作非常方便。”王旭强说。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企业预防工伤培训项目。资料图片

新政

外卖小哥等8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广东省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已依法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目前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800万人,约占全国1/7,居全国首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村居两委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但其工伤保障需求较为迫切,从业单位工伤风险也亟需有效化解。

“应运而生”的《办法》将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明确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从而有效解决特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

据了解,《办法》第二条规定,被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8类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具体包括: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单位见习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

此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在试行期间,可根据评估情况动态调整适用的参保范围。为与国家相关试点衔接,对于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办法》明确国家出台相应规定后将从其规定。

解读

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自愿参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主要实行“五险统征”的参保模式。鉴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等从业人员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上述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办法》明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用人单位也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值得注意的是,为消除从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顾虑,《办法》明确按规定自愿选择为使用的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应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保缴费问题,是企业尤为关注的重点。《办法》规定,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其缴费费率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规定执行,即直接适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从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申报(劳动关系人员依法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根据省统计部门数据,2021年6月30日前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4053.6元至20268元。

此外,《办法》规定,已参保的从业人员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执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国家、省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与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

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的伤残津贴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不双重享受”和“待遇就高补差”原则处理;对五级至十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根据申请而核发,在未申领期间可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权利,如果选择领取后则终结其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只能两者选其中一种待遇;雇佣期、实习期、服务期、任职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且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予以保障。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维护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办法》强调从业单位应当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岗前培训,按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程及标准,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加强工伤预防,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健康权益。

实操

一图读懂特定人员参加工伤社保流程

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如何办理?《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为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深圳、东莞市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其他市为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办理)。其中,对于村居两委人员,可由村(社区)两委作为参保单位,也可由所在乡镇、街道相关机构作为参保单位,统一在属地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对于实习学生,可由从业单位为其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派往外省实习且当地未实施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也可由所在学校属地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办法》要求,从业单位在申请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时,应以电子或纸质形式承诺遵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告知其参保的从业人员有关工伤保险权利义务,如果作出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事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办法》还明确,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关系自办理参保手续次日起生效;未按规定缴费的期间工伤保险关系暂不生效,自实际缴费次日起生效;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不实行补申报、补缴费或者退费。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从业单位同时从业的,各从业单位可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或村(社区)两委人员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的,从业单位在其死亡当月应为其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关参保流程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理,包括承诺书签订、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申报缴款等业务!

快来看看操作指引 ↓↓↓

登录路径。

承诺书签订。注意:承诺书只需首次办理业务时签订一次哦!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停保。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申报缴款。

【记者】陈志深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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