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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罚看远光灯:“是种宣传,不应该成为处罚手段”

澎湃新闻记者 贾茹
2016-11-03 19:5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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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晚,深圳市交警支队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并在其官方微博进行直播。除了对违规开远光灯的司机依法作出处罚和扣分之外,还要求司机坐在“绿椅子”上看远光灯一分钟,交警称:“自己种的果自己食。”不少“深受其害”的网友拍手叫好,但在已需缴纳300元罚款、扣1分的交规处罚外,这种付出额外的身体代价的处罚是否合适,市民们这么说:

赵先生,珠宝行业从业者,公共交通出行: 

“那么远的远光灯,旁边又没有路灯,咣一下照过来什么也看不见,真的很危险!”

“坐在那看只是一个形式嘛。”

“让更多的人去关注这个事、知道这个事情。”

“你光照他没用,罚得还是太轻了。”

“有的人被罚了很不爽,为什么,因为法律,我觉得啊,不够透明,一会这样一会那样。”

“就像老师上课,大家都在吵,老师就点名你,你肯定不爽是不是。”

“要是大家一直按照这个规则来走,那没有人会说什么。”

“我觉得这个行为,这是一个宣传的手段,不应该变成一个处罚的手段。”

“我觉得一个是素质,一个就是规章制度你要让它形成一个惯性长期保持。”

“偶尔一下做这么个宣传是有点效果,时间一过大家又是老样子。”

陈先生,私营企业主,私家车出行:

“很讨厌(打远光灯的)。”

“有的时候我也会打一下(远光灯)嘛,就是让对方感受一下嘛,让他赶快关闭嘛。”

“我觉得(罚看远光灯的方式)不妥当。”

“我感觉到他沦落到跟我一样的地步了。”

董女士,会计,地铁、私家车出行:

“别瞎开远光灯呀,不是影响别人嘛。”

“特别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大家要自觉点。”

“闪他呀,我也开远光灯闪对方,提醒他呀。”

“心里想骂他。”

“应该要严惩我觉得,不然他记不住的,力道要大一点。”

“法律法规应该修改了。”

薛小姐,设计师,公共交通、出租车出行:

“想把他灯灭了。”

“也是治标不治本吧。”

“因为其实那些司机自己肯定也经历过被人打远光灯,但是他们自己还是会这样做。”

“或许会有点惩罚或警示的作用,但我觉得还是有待大家素质的提高。”

“(违规远光灯)该打的以后还是会打的。”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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