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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君@权益 | 抑郁症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返岗又不做劳动能力鉴定,构成旷工!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期限内再…
资 讯
依法拘留10日!云南两女子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单进入广西北海
11月26日晚,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石头埠派出所接到铁山港区某物流公司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使用疑似伪造的核酸报告单。民警接警后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将疑似伪造的两张核酸报告单送至医院进一步核验。经医院核实,确定两人持有的核酸报告单系伪造。
调查发现,该两名违法行为人系云南籍女子阮某秀、徐某英,其各自与丈夫驾驶货车拉货来到铁山港某物流公司,为节省时间快点进入物流公司卸货,便合谋一起伪造了两份核酸检测报告单企图蒙混过关进入公司,不料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
阮某秀、徐某英其二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事业单位证明文件。据央视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依法对阮某秀、徐某英二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明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这样的行为将被纳入监管。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条码支付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该《通知》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据北京日报报道,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开展严管严查公路突出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
公安部交管局近日部署全国开展严管严查公路突出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全力稳定岁末年初公路交通安全形势。
此次集中统一行动将持续至2022年1月15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启动高等级勤务,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加大夜间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等重要关口;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落实网上网下并行的查控机制,不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对分析出的拼车包车、非法营运重点嫌疑车辆,以及实时预警的严重疲劳驾驶重型货车,将加大拦截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严重动态风险隐患;加强源头管控,会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切实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期限内再次欠薪不予信用修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欠薪者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
3038个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
从2018年1月1日至今,各地共将3038个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在惩戒震慑欠薪行为、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
根据《办法》,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有两种情形: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一种情形中的“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由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
一旦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人社部门将把相关用人单位名单转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也对各类用人单位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其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用工市场秩序。
信用修复不适用于所有欠薪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至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三是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为体现信用修复的规范严谨,《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已改正欠薪行为证据和不再欠薪书面信用承诺。人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欠薪行为都可以信用修复。对特别严重的欠薪行为,《办法》规定了不予提前移出的情形:一是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期限内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二是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正在刑事诉讼期间或者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是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国妇联权益部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 指导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效收集和固定证据
全国妇联权益部日前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对“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及“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等作了详细的说明,用于帮助受害人树立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指引提示,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受害人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加害人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以及受害人的陈述等,均可作为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受害人注意保存或向有关部门申请查阅调取。指引提醒受害人,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杭州立法传承龙井茶手工炒制技艺 炒制能手可认定为“杭州工匠”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日前批准《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加强西湖龙井茶文化和手工炒制技艺传承。该条例将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条例规定,加强对西湖龙井茶产区所在地的“狮、龙、云、虎、梅”传统字号文化、红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条例指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西湖龙井茶手工炒制技艺的传承和保护,以及茶叶炒制中心的建设和推广。对长期从事西湖龙井茶传统手工炒制,技艺精湛,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作出较大贡献的技艺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认定为“杭州工匠”。同时,加强西湖龙井茶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组织西湖龙井茶评茶、茶艺等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深圳:“千元饮品”涉嫌虚假宣传已立案查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6日通报,针对短视频平台反映的“千元饮品”相关情况,11月22日至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豪麟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野萃山·分子果汁”饮品店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核查,该店的原材料实际进货价格与宣传价格不符,现已对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后续处理情况将持续通报。
据新华社报道,此前,短视频平台上一则“深圳奶茶店现1000元一杯饮料”消息引发关注,当事茶饮品牌“野萃山”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该千元产品为橄榄汁,原料进价约800元一斤,制作需要3个小时,因此价格较高。
海南警方设立执法监督热线整治“有案不立”等顽疾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突出问题,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为健全案件举报投诉事项办理机制,海南省公安厅日前开通96116执法监督热线。
据介绍,海南省公安厅日前出台了《海南省公安机关96116执法监督热线工作指引》,压实各市县公安机关和各警种职责,现已形成省级执法监督中心统一接报下发、属地市县公安机关三日内对接当事人、三十日内答复当事人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
同时,海南省公安厅将96116热线模块嵌入全省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智能数据分析,每周形成分析报告,针对群众反复举报投诉事项,海南省公安厅直接提级核查,力争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11月24日,通过市县、省厅两级核查投诉线索,共发现问题案件387起,现已解决311起。
贪小便宜将个人账号5元售出,男子收到20余条贷款信息
11月17日,四川成都。曾某将自己的短视频账号5元售出后,账号被用来网络诈骗,曾某收到了20余条贷款验证信息。报警后,警方上门进行反诈宣传教育,避免了经济损失。
说 案
抑郁症员工医疗期满后既不返岗上班又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构成旷工!
案情回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罗某某1994年入职一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某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2016年3月21日罗某某连续休病假,理由为抑郁症。
2016年7月12日,公司通过短信和快递通知罗某某:单位将于2016年7月13日在视频会议室召开员工会议,讨论公司以及营制度,请准时参加。
2016年7月13日公司单位召开员工会议,研究讨论《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营业部考勤与休假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营业部员工20人,实到18人,罗某某未到场参加会议。
《营业部考勤与休假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员工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018年3月20日,营业部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两种方式向罗某某发出医疗期满返岗通知书,通知罗某某因为其医疗期已经达到24个月上限,于2018年3月21日届满,要求罗某某于2018年3月22日办理返岗手续,罗某某未能按时到岗。
营业部以同样方式于2018年4月19日、4月23日、4月29日、5月2日和5月7日向罗某某发出上岗通知书,要求罗某某最晚于2018年5月10日返岗上班、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否则按照公司制度以旷工处理,罗某某收到上述通知,但拒绝返岗上班,也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18年6月22日,营业部向罗某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罗某某因自2018年5月11日起已经连续超过三天未到岗上班,双方劳动合同将于2018年6月28日解除。罗某某收到该通知后回复称:不同意公司的解除决定。
2018年6月29日营业部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向罗某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原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后双方发生争议,罗某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832144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208036元。
庭审过程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罗某某自1994年11月开始在营业部处工作,至2018年6月29日解除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年限20年,应享受24个月医疗期。因罗某某2016年3月21日起连续休假,因此至2018年3月21日24个月届满,罗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经过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医疗期。
营业部自2018年3月22日至5月7日期间多次通知罗某某返岗上班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罗某某未能返岗上班也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此情况下,营业部以罗某某连续三天未到岗上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营业部考勤与休假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审法院判决,医疗期满后罗某某既不返岗上班又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构成旷工,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罗某某不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罗某某既不返岗上班也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公司根据其单位规章制度,以连续三天未到岗上班解除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罗某某的工作年限,罗某某享有24个月医疗期。医疗期届满后,公司多次通知罗某某返岗上班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罗某某既不返岗上班也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公司根据其单位规章制度,以罗某某连续三天未到岗上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审法院认为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维持。
罗某某主张医疗补助费,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劳动能力被鉴定为5-10级的才可主张,罗某某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主张医疗补助费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罗某某主张的克扣工资一节,罗某某医疗期满后,未提供劳动,公司以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支付生活费不违反法律规定,罗某某该项上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期编辑:周倩(点击关注工人日报微信):,。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工人君@权益 | 抑郁症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返岗又不做劳动能力鉴定,构成旷工!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期限内再次欠薪不予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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