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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多部门联合发力 促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2021-12-03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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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全面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梁 勇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聂达秋 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干部

宋忠逵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杜 伟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

黄广灿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对外传播科科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2019年度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责任,按照上级部门及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求,不断在“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参与抽查单位、单次进企检查事项、企业满意度”等多方面创新突破,实现“双随机”监管的“六大提升、全面覆盖”。

一、注重谋划,下足“基本功”

市局积极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一计划”基础性文件的出台,“一单”指《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指《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一细则”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一计划”指《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并根据实时信息,要求各部门做好“两库”动态维护。本年度,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部门做好了专家学者库、第三方专业机构库的录入、维护工作,不断明确监管规范,为工作开展打好了基础。

二、统筹规划,实现“全覆盖”

市场监管局以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印发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计划”文件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出台我市工作计划及清单,清单共计抽查事项139项,计划共涉及60个领域、89个抽查事项,并根据任务要求,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充到38个,相较于去年均有了大幅度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已录入执法人员共计1.9万名,监管对象名录库87万户,目前全市已发起“双随机”检查涉及市场主体1.4万余户,已录入1万余户。

三、精准定位,突出“差异化”

为更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智慧化、精准化,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并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起草《济宁市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不断扩大分级分类管理的领域范围,并指导各单位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施差异化监管。济宁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发起检查任务时,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投诉举报多、信用积分较低、风险突出的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接市大数据中心,依托大数据综合分析,探索风险预警、有效惩戒、绩效评价、线上线下协同的一体化监管新路径,强化检查结果利用,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形成了风险监管闭环。

四、强化执行,工作“高要求”

今年市场监管局主动与市税务、统计、海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发起了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各成员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积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文件,对“双随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积极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名义,印发《市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工作简报》13期,结合国评、省评最新工作动态及上级部门最新工作指示,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做好实时政策宣传、亮点推介,要求各部门持续优化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社会成效。

市发改委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实施信用监管,2021年成功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一)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推进信用建设法制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制定出台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文件12个,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水平,累计归集信息1.7亿条,实现“双公示”、“信用承诺”等50类信用数据对接共享。深化与政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行政审批、司法等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完善与省级信用平台的数据推送共享机制。(三)深入推进全流程信用监管。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推进审批替代、信用修复、主动公示等6类信用承诺应用,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归集公示信用承诺信息95万余个。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依托市信用平台实现全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覆盖,在33个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定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梳理35个部门702项信用奖惩措施。在政务服务、招标投标、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累计信用查询98万次,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8300余次。规范开展信用修复,累计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2100余件。

为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下一步,济宁市将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全面对标对表先进,全力推进我市信用建设工作。(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不断提升市信用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做好与国家、省级信用平台的“一体化”建设对接。(二)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全面推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在各重点领域全面实施信用承诺、信用报告查询应用,不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健全行业信用监管,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加强社会诚信意识培育。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持续做好《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解读,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发展,培育形成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市司法局

近年来,市司法局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 深化“三项制度”落实,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示要求,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抓手,对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涉企行政检查在内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加强指导协调监督。一是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写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和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统一规范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内容,对接济宁市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数据,每日实时传送,使执法数据晾晒成为常态,大力推行“333”法制审核工作机制。三是高频次、不定时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目前,济宁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率达到100%,“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执法权力运行体系已经初步建成。

二、建立执法培训体系,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职责,完善并实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把好资格准入关,今年以来顺利完成了全市20982名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发证工作。今年3月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来,一是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制定了以一个指导意见(济宁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两张学法清单(通用学法清单、专业学法清单)、三项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培训学时学分制度、综合管理考评制度)为核心内容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11次,全市培训执法人员7665人次,考试合格率达到97%。二是探索智能化培训考试模式,研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创新性地将移动端培训考试功能与移动执法功能集成,实现数据“智享”、功能“智汇”、效果“智评”,绘制执法队伍“人才图谱”。三是力推“新法”贯彻实施,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举办专题培训184场次,近2万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编印发布《新行政处罚法实施通用指引》,作为专用教材纳入济宁市干部培训计划,并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在全国全省推广使用。10月14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视频推进会,我市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做法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

三、创新“移动执法”模式,提升执法监管工作效能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是执法监管的重要方式,为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研发“济宁执法”APP,为一线执法人员配置胸卡式执法记录仪、蓝牙打印机、数据采集站“移动执法三件套”,实现全程电子亮证、立案调查和音视频记录,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该项工作被省司法厅列为全省首批唯一试点、2020年度重点创新项目和2021年度互联网+监管省对市考核加分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已应用网上办案系统和“济宁执法”APP办案93433件,并向“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实时推送,避免了执法部门的二次录入。今年,我市在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工作基础上,加快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涵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数据统计分析、执法综合大数据统计分析、执法人员培训、执法电子案卷评查、执法绩效考核等多种功能,目前已汇聚了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数据在内的全市各级行政执法监管行为数据80余万条,可实时生成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成果,从根本上实现了“人在现场干、数在平台算、我站云端看”的执法监管方式新变革。9月3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到我市专题调研,唐一军部长充分肯定了这一工作成效。10月14日,济宁市司法局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上介绍了我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

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回应社会关切,紧扣民生热点,济宁市司法局连续两年发布济宁市“不罚轻罚清单”,指导各级执法部门积极采取柔性执法的非强制性手段提升执法“温度”。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已依据“不罚轻罚清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3277件,减免罚款金额千万余元,受益企业近万家,以更为规范文明、科学高效的方式和优质服务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坚守法治底线,全程参与《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十二条措施》等市委市政府重大疫情防控措施的制定,梳理疫情防控执法依据,强化疫情防控执法指引,为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规范执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坚持应纳尽纳,联合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将告知承诺事项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和信用监管体系,持续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的监督力度,并将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实施精准风险防控,保障监管全方位、零死角。

下一步,济宁市司法局将坚持监督为民,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深入研究解决执法监督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

市大数据中心

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市大数据中心积极联动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和《济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有关工作,做好全流程、全过程的监管清单化、数据化、协同化、立体化,为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支撑。

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数据汇聚。强化工作职责,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精准施策,发挥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络运行系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前置机等平台数据汇聚通道作用,对照自建系统摸底调查统计情况、监管数据汇聚的确认情况,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日调度、月通报”制度,督促市直部门、县市区加快数据汇聚进度。截至11月底,本年度共汇聚监管行为、投诉举报、双随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等各类监管数据131万余条,为“互联网+监管”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强化技术指导,合力攻坚克难。加强对市县的技术指导,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实现对基层的远程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技术问题。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培训,强化对数据汇聚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监管工作在办结后一个工作日内推送监管数据至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提升监管行为及时率,及时保质完成数据汇聚工作任务。

强化平台保障,聚力提质增效。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数据库,畅通信息传输通道,夯实“互联网+监管”工作的数据基础,强化推进工作的数据支撑。积极配合市直业务部门与省直业务部门对接,协调监管业务数据在我市落地,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横向覆盖全领域、纵向贯穿风险信息,加强业务应用统筹整合,探索风险预警、有效惩戒、绩效评价、线上线下协同的一体化监管新路径。

下一步,市大数据中心将充分发挥大数据驱动作用,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速度,做好数据清洗,提高数据质量,实现监管数据实时录入、实时核验,深入推进监管数据共享应用,助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原标题:《权威发布|多部门联合发力 促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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