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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济宁市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2021-12-03 17: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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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山东网记者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能否介绍一下我市开展“智能仲裁院”建设,推行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的有关情况?

姜广勤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院长

为让办事群众和企业享受更为便捷、高效的调解仲裁服务,济宁市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进调解仲裁智能化建设,打造了调解仲裁智能化服务平台——智能仲裁院。这个平台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立案、庭审、送达等服务项目的“网上办”“提速办”和“智能办”,解决了案件处理的时间、空间障碍。比如,当事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便现场申请仲裁的,便可以通过我们的智能仲裁院平台提出申请,由我们线上为当事人提供不间断服务。

劳动者或企业可登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服务大厅”,进入“智能化调解仲裁服务平台”。欢迎广大劳动者和企业予以关注并推广,如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们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537-2967382。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我们知道,济宁市是全国和谐劳动关系试点城市,而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是试点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把推行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作为改进预防调解工作的核心加以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就是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企业内部形成劳动争议预防“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化被动应诉变主动预防,避免劳动争议的激化上行,让企业实现劳动争议源头治理。

今年3月,济宁市选取68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了“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试点。一是高位推进,健全组织机构。将劳动争议预防纳入企业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组长根据需要由分管法务、财务、生产、销售等工作的同志担任。各有关机构、车间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二是协同推进,明晰工作职责。从部门层面将人力资源、工会、分厂(车间)、其他部室职责予以明确,从人员层面将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三是激励推进,应用奖惩制度。建立健全与预防效能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与人员职务、收入等直接利益挂钩,从正反两个方面激励整个企业确保劳动争议预防工作走深走实。试点发现,凡是实施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的企业其劳动争议发生率显著降低,职工对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今年7月份,济宁市通过梳理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经验做法,制定了《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管理办法》,并在全市推广。

东方圣城网记者

当前,大数据、区块链、电子印章等信息化技术在政务服务及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能否介绍一下我市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

王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劳动关系科科长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及电子印章签订的电子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的新模式,具备溯源防伪不可篡改的优势。

今年7月,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对电子劳动合同订立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劳动合同管理服务水平,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技术和安全要求,开发了“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并在全市企业进行推广应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程通过数字签名技术在线签署,并附带可信时间戳,确保了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输、储存全过程完整、准确、不可篡改。使用电子劳动合同,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提高了合同签署效率,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管理成本。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更有特别的意义。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我们还设计了电子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供参考使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时,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时,电子劳动合同都可作为相关证据使用。如果对电子劳动合同真实性有疑义,还可通过“济宁市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鉴真。

下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优化管理、简化流程,加快电子劳动合同在人社及其他各领域的共享与应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原标题:《答记者问|济宁市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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