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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女友”竞是男儿身,诈骗钱财被判刑!
有陌生美女加你微信?
你
会心动吗?
待到关系熟络
天灾人祸都来了
不是“突遭变故”,就是“恐吓要挟”
“爱情骗局”被骗上万元
貌美“女友”竟是男的!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QQ等网络媒介实施诈骗活动,给群众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不少网民朋友因为缺乏防范和辨别诈骗的能力,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因此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
被害人王某通过“陌陌”交友软件添加了冒充女性身份注册该软件的被告人黎某,并进一步互相添加为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王某向黎某发送了自己的正面照片及私密照片。此后,黎某以提供性服务、家庭困难、被黑社会控制等为由,多次要求王某向其转款,并威胁王某,若不在规定时间内转账,将把王某的私密照片发送给其亲戚朋友和公安机关。同时,黎某还冒充公安民警发送短信恐吓王某,迫使王某不断向其转款。王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截止案发,王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黎某转款共计46308元。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公开他人隐私为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为迫使被害人不断向其转款,黎某冒充公安民警恐吓被害人,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主动缴纳罚金,具有可以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敲
响
警
钟
如今各类网络聊天交友软件层出不穷,广大网友在享受网络交友带来的便利和乐趣的同时,切记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要随意进行网络支付,更不要轻易泄露个人隐私,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也正告企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心存侥幸,敢于以身试法者,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作者:杨 舒
原标题:《微信“女友”竞是男儿身,诈骗钱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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