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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刊:领导干部对待意见和批评应有“闻过则喜”雅量

王传涛/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6-12-09 09:4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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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接受批评,本是查找不足、纠正偏差的好机会,也是通过民主监督约束权力、改进作风的好途径。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对此不能正确认识,千方百计排斥批评意见,逃避甚至抵抗监督。前不久,网民爆料,某县国土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箱”一侧安装摄像头,直接对准意见箱。虽然该局第二天即通过官方网站作出说明,称系工作失误并郑重道歉,事件得以较快平息,但引发的思考仍在持续。

可以想象,明知向意见箱投递材料的情形将被摄像头“尽收眼底”,对于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将产生怎样的“震慑”和“拦截”作用。难怪群众会问,“意见箱”旁安装“摄像头”,居心何在?更何况,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并不鲜见,比如莫名其妙下岗、转岗、解聘,寻找借口不予晋升、停发奖金等,令监督举报者感到心忧。“给领导提意见会被穿‘小鞋’”“批评上级会被‘额外照顾’”之类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高度重视发挥党员和其他公民的民主监督作用,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个有力举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都要求广泛征集广大干部群众和党外人士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新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早前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打击报复揭发、检举人的行为定性为违反组织纪律,规定要从重或加重处分。显然,如何对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绝不仅仅是认识问题,也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严肃的纪律问题,领导干部对此当有清醒认识。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接受意见建议,从来都该是光明正大之事;害怕监督批评,则无异于堵了前行的路,封了进步的门。翻阅历史,只有集思广益、从谏如流,才能实现良政善治;闭目塞听、封堵言路,则往往是衰败的前兆。战国时,齐人邹忌以“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向齐王进言,劝其广开言路。齐王接受他的意见,开门纳谏、采纳群言,使国力日渐强盛。反观秦末二世皇帝胡亥,专权独断、不听真言,以为天下太平,等到起义军逼近都城咸阳,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落得国破人亡的下场。殷鉴犹在,不可忘怀。

古有开门纳谏,今有民主监督。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广征意见、择善从之作为纠偏利器,发挥了积极作用。毛泽东同志多次讲过,“‘精兵简政’这一条意见,就是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提出来的。他提得好,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采用了。”人无完人,再高明的领导干部也有考虑不周甚至犯错误的时候,能接纳良言劝谏,才能及时止损,避免犯更大的错。如果出于怕丢面子逃避监督,或是刚愎自用听不得意见,更或者是因为己身不正担心暴露而打压批评,结果只能使毛病越积越多,问题越积越严重,直至犯大错栽跟头。

无私无畏,何惧监督?领导干部应当习惯在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工作和生活,对待意见和批评,也应有虚怀若谷的胸襟和闻过则喜的雅量。这既是一种境界,其实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原标题为《意见箱旁安装摄像头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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