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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好心办坏事!花钱买乌龟放生,当心反被罚款

2021-12-09 19: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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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视觉/供图

原标题:外来物种频频入侵引发担忧 织牢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防护网

记者|马付才

责编|张晶晶

正文共2820个字,预计阅读需8分钟▼

近期,在湖北武汉和河南郑州等地,一种名为“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植物被“通缉”而受到舆论广泛关注。

武汉农业农村局会同园林和林业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武汉海关等8部门联合召开“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会议,要求完成包括农田、道路、风景区等全市地面上的“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任务,并提醒市民看到这种植物立即上报。

在郑州市天健湖公园,因发现“加拿大一枝黄花”,郑州市组织人员对该植物进行铲除后,将其运到垃圾分拣中心进行粉碎处理,再将废料送至电厂进行无害处理,发现“加拿大一枝黄花”区域的土壤还用灭草剂进行灭草处理,再将残留的根部进行仔细处理后,重新种上其他环保植物。

我们为何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如临大敌?“加拿大一枝黄花”被围剿事件,让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再次被公众关注。

外来物种入侵正在加剧

刘女士在微信上被朋友拉进一个“放生群”,群内不定期举办各种放生活动。一次,刘女士在下班途中看到有人提着两只乌龟在卖。刘女士花1000元买下这两只乌龟准备放生。

然而,让刘女士想不到的是,在她和群友们开车到一个水库准备将两只乌龟放生时,却被水库管理人员阻止了。水库管理人员告诉刘女士,这两只乌龟属于巴西龟,是来自美洲的物种,攻击性特别强,随便放生会对水库里的鱼虾构成极大威胁。

刘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放生行为的“危害性”。

近年来,我国外来物种入侵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显示,今年1-8月,全国海关共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288种。依据口岸截获情况,向外方发出违规通报974份,涉及50个国家(地区);依法退回或销毁不合格农产品377批,涉及33个国家(地区)。例如今年9月,深圳海关在2个进境快件包裹中查获5个塑料盒,每个塑料盒内分别装有1只活体甲虫,分别为黄胸目蚁步甲、弯鄂步甲、步甲等。另一个包裹内有塑料试管一批,其中有16支试管内装有活体蚂蚁,与其他空试管进行混装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经鉴定为16只墨西哥蜜罐蚁。据了解,2021年以来,仅深圳海关就截获外来入侵物种188批次347种。

那么,我国现在外来入侵物种究竟有多少?2020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

例如,被刘女士买来准备放生的巴西龟,原产美国中南部,20世纪80年代经香港引入广东,继而迅速流向全国。宠物丢弃、养殖逃逸、错误放生等导致其在野外普遍存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巴西龟最多的国家。巴西龟排挤本地物种,对入侵地的本土龟造成严重威胁,已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收录为100种最具破坏力的入侵生物之一。

因缺少天敌,很多外来物种入侵后成为新的优势种群,严重破坏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外来物种入侵在我国涉及面越来越广,涉及农田、森林、水域、湿地、草地、岛屿、城市居民区等几乎所有生态系统,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大

近年来,因外来物种入侵给我国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举不胜举。

例如,我们现在经常能见到泛滥成灾的水葫芦,当初作为一种植物饲料从南美热带雨林引入我国,因为没有昆虫、病毒和其他天敌能控制其生长,它不受限制地疯长,很快就能覆盖整个水面,使得水中的其他植物不能进行光合作用,而水中的动物也因此无法得到充分的空气与食物,从而导致水中的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因此被称为“绿色污染元凶”。在2011年,广州珠江因水葫芦泛滥成灾,甚至影响到了珠江航运。

还有现在全国多地正在“围剿”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当初被当作观赏植物传入我国,其所到之处,会严重挤压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让整个地区生态失衡,被称为“恶魔之花”。

无论是小小的水葫芦还是“加拿大一枝黄花”,都折射出亟须警惕的生态安全大问题。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周晋峰告诉本社记者,生物多样性是保证生态平衡的基础,是生态系统服务的保障,外来物种入侵后因失去天敌、无序繁殖等原因,破坏食物网和生态链,使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损害,从而严重威胁当地的生态系统平衡。近年来,外来物种在我国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尤其是要加强生物多样性管理、保障生物安全。

完备的法律体系

是构建生态安全的屏障

外来物种入侵已对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管理迫在眉睫。

目前,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方面,我国涉及外来物种管理的法规和条例主要集中在与病虫害、杂草检疫及动物传染病有关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2021年4月15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如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张金亭对本社记者表示,只有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确立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的法律体系,以抵御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途径包括自然入侵、无意引进、有意引进三大类。张金亭表示,目前阶段,无意引进是比例最大的入侵途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的当下,频繁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旅行等活动,以及跨境电商的商业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无意引进外来入侵生物传播和扩散的途径。

此外,张金亭建议,因生物多样性系统均与国土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所以,在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时,也迫切需要在空间规划中研究落实。

周晋峰告诉记者,生物入侵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难题,我国目前已参与并正在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际公约。此外,我国也是世界上12个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脊椎动物约7300种,还是世界上农作物八大起源中心之一,因此我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全球生物安全具有重大意义。针对外来物种入侵,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这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前提和制度保障,但要织就密不透风的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网,还需要职能部门多管齐下,全社会共同关注。

原标题:《观察 | 好心办坏事!花钱买乌龟放生,当心反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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