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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国家药品谈判降价药已纳入21省医保,在浙江实现全覆盖

澎湃新闻记者 王文秋
2016-12-14 16: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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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药品谈判首轮结果出炉后,相关药品和各地医保的对接就成为众多患者最为关切的问题。

14日,国家卫计委官网消息显示,截至2016年11月29日,已有21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澎湃新闻梳理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清单后发现,21个省份侧重点各有不同,大多优先将3种药品纳入了新农合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浙江省进展最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均纳入了谈判药品,实现了全覆盖。

根据此前国家卫计委官方消息,共有5种药品进入国家首轮药品谈判,最终有3种药品明确降价,即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生产商葛兰素史克)和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生产商贝达药业)、吉非替尼(生产商阿斯利康)3种药品。三种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

为督促各地加快国家谈判药品落实,此前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等7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将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并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然而,具体到全国各省,药品谈判结果和医保政策的衔接推进难言顺利。

今年7月20日,落实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进展情况通报会在新疆伊宁召开,当时仍只有14个省份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且其中仅有新疆将国家谈判药品整体纳入城乡医保,其他省份只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大病保险。

而在今年9月30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曾透露,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涉及的3种药品,有望在年底前目录调整完成后纳入医保。

上述方案中明确指出,对于2015年以国家价格谈判方式确定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价格的3种药品,考虑到临床需求和价格降幅,提请咨询专家重点考虑,并以谈判确定的采购价格作为价格数据进行评审。

【附】

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11月29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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