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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施行 聊城发布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021-12-13 17: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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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度假区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鲁医保发〔2020〕62 号)、《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 13 号)、《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聊城市医疗保障局文件(鲁医保发〔2021〕39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收费价格(详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规定,做好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布工作,切实搞好价格衔接。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详情)

来源: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原标题:《1月1日起施行 聊城发布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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