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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工业废甲醇卖给饭店当生物燃料,男子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王奕澄 通讯员 王莹
2021-12-16 17:52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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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业废甲醇添加自来水稀释,制成“生物油”,专供一些食堂和饭店做燃料。江苏南通如东县一男子非法制成对人体有危害性的“生物油”,获利10万余元被判刑。

经如东县检察院公诉,12月14日,如东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6日从如东县检察院获悉,案涉“生物油”燃烧时火焰大、热度高,燃烧后有刺鼻气味,不过销售价格每升仅卖2-3元,只要安装专门灶具就能使用,因此受到不少饭店业主欢迎。

2020年7月,如东警方接到举报,称如东县掘港镇某村的村民家中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甲醇。民警赶往该村民家中,现场查获疑似甲醇4桶,并在某路口截获正在运送销售甲醇的犯罪嫌疑人姚某。

经查,2017年以来,姚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一家专门收购危化品的公司处购得工业废甲醇,添加自来水进行稀释制作“生物油”,向镇区内多家单位食堂和小餐馆销售,金额近50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元。

经鉴定,姚某销售的“生物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甲醇浓度在80%左右,另含有少量水合肼、二甲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明确规定甲醇是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对人体有害等特点。此外,该“生物油”中检出的水合肼也属于高毒类化合物,对皮肤、眼睛等均有明显的刺激性,甚至可造成永久性损害,被列入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二甲胺亦属于易燃物体,对眼睛和呼吸道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本案中的姚某没有任何危化品行业的专业知识,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其长期向多家单位食堂、小餐馆出售甲醇燃料,使用自己的普通货车运输甲醇,在自己家中储存甲醇等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管理秩序,谋取了非法利益,也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责任编辑:谢春雷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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