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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罚款扣分?湘潭市民收到这样的交通违法信息,咋处理?

2021-12-16 17: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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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湘潭日报社新闻热线58266666反映,他们收到了轻微交通违法的警告信息,但无法在“交管12123”App上查询到此条违法记录。“那这条违法记录到底扣不扣分呢?需不需要到交管部门处理?”市民们有诸多疑惑。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

今年以来,为杜绝逐利执法、

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违法违规问题

全省范围内各地交警部门

开始施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和“首违免罚”两项便民措施

“首违免罚”

“首违免罚”即建立交通违法首次警告机制,将引发事故较少,且法律规定可以给予警告的交通违法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列入清单的具体违法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湖南省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

共有10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其中较为常见的有在禁止鸣笛区域或路段鸣笛、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等。

“轻微免罚”

同时,交警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给予警告且无记分的违法行为,确定为轻微交通违法,建立“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轻微免罚”顾名思义即交通违法未影响通行或引发安全后果。

对现场执法中发现的轻微交通违法,民警将口头告知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教育后放行。监控设备记录的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以短信形式通知车辆所有人,督促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如机动车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未随身携带行驶证、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等13种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违法处罚中心主任周剑彬表示,市民在收到轻微交通违法的警告信息后,并不会产生违法记录,但一定要及时反省,并纠正违法行为,半年内首次违法且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市民可登录“交管12123”App及时处理违法记录。

来源:湘潭在线客户端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李靖

原标题:《不用罚款扣分?湘潭市民收到这样的交通违法信息,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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