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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检说法】淫秽视频别乱发 随意分享可入刑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QQ等社交软件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其弊端也随之显现,其中之一就是一些QQ群、群信群成为传播淫秽物品的“窝点”,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情节严重的将涉嫌犯罪。
案情介绍
2020年3月份,刘某某在腾讯QQ上建立了一个交友群,其任该群群主,截止同年6月份,该群群内已有成员50余人。在此期间,王某某作为该群成员,因觉得无聊便在该群内转发黄色视频链接,链接内有大量黄色视频,群内成员均可以点击观看。而刘某某作为该群群主未履行管理职责,致使该群内成员大量发布黄色淫秽视频。
2020年6月30日,该群被人举报。刘某某、王某某均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20年8月11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某、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丰润区检察院依法将刘某某、王某某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向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刘某某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王某某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淫秽物品的范围】: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检察官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微信、QQ等通讯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请广大网民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原标题:《【丰检说法】淫秽视频别乱发 随意分享可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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