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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老赖”还想开豪车?没门!月湖法院发出全省首张限制驾驶令
一边在执行法官面前“哭穷”,一边在日常生活中“炫车”。欠了一屁股债,却借用他人的豪车,享受生活。
对这样的“老赖”怎么办?有一种“法宝”
“限驾令”来了!
近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向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限驾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据悉,这是全省法院发出的首张“限驾令”。
何为“限驾令”?通过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列入限制高消费选项,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含个人名下的小汽车和他人名下的小汽车)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出行空间。
如何实施“限驾令”
法院决定限驾的,向被执行人发出“限驾令”。同时,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发现限驾被执行人有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行为的,可向法院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即照片或视频等,法院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违反“限驾令”的法律后果
如违反“限驾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解除“限驾令”
只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可以解除“限驾令”,如果在限驾期间提供有效的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也可以解除“限驾令”。
下一步,鹰潭法院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持续聚焦发力,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方位严查、严控、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鹰潭中院综合自月湖法院
鹰潭中院新媒体
编 辑丨徐觉龙
校 对丨周 稷
审 核丨刘 静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老赖”还想开豪车?没门!月湖法院发出全省首张限制驾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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