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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绍兴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31日9时起,解除上虞全区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封闭管控措施,上虞全区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同时解除交通管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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