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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2021-12-31 18: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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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原标题:《【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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