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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刊文谈老师怀孕家长“带班”:暴露有关部门的惰政弊病

王丹/光明网
2017-02-07 14:49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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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河南省驻马店第二高级中学某班女老师生二胎,该班学生家长却被要求在“带班”代行老师职责和交600块钱中二选一,家长不愿意值班也不愿意交钱的,学生将不被允许进教室上晚自习。

排队怀孕、限期生产过期作废、入职满一年方可提出生育申请……在“全面二孩”的靴子落地之后,敌视甚至侵犯女性正当生育权的奇葩规定也随之而来,不断刷低人们接受的底线。相比排队怀孕,驻马店第二高级中学的“带班制”虽然没有简单粗暴地一“限”了之,但这种以“折腾家长”来转嫁成本与情绪的做法背后,依旧不难窥探到校方对本校女教师正当生育权利的不友好。

在《劳动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这些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面前,校方直接“为难”女教师确实有失体面,于是学生家长就成为“替罪的羔羊”。媒体记者调查得知,学生家长所交的600块是用来请临时代课老师的,而且因为家长“带班”的时间跨度长达半年之久,不少人因外出打工无奈只能选择交钱。虽然到底是怀孕女老师还是校方让学生家长交钱还有待查清,但一个事实不容辩驳:学生家长“被承担”了因女老师怀孕而额外产生的生育成本。

“全面二孩”放开以来,虽然社会生育意愿高涨不如预期,但政策红利的落地确实给女职工偏多的用人单位带来难题。就学校而言,女教师怀孕后对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的冲击,就是家长与校方需要共同关注的问题。但在这道统筹题上,由于观念的固化和狭隘的利益观、迟顿的政策敏感力和迟滞的政策配套,不少管理部门交上的都是不及格的答卷。而以上这些,又很难说与长时期以来的对生育行为的“污名化”不无关系。

就此事件中凸显的生育成本负担这一项来说,在生育成本须社会共担已成为共识的社会语境中,学生家长“被承担”班主任的生育成本不啻于一个荒诞曲。校方有意或无意的“放任自流”固然值得谴责,但上级教育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缓解冲击的应对措施的付之阙如,也同样需要置入舆论审视的视野。“全面二孩”落地已一年有余,该政策对教学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后援”师资的储备与统筹等工作,理应在“拿来主义”中渐成雏形。校方不愿意或者无力承担因二孩生育而产生的额外用工成本,有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就要做好兜底。这种兜底不仅应包括金钱,还应包括制度。之前有媒体报道,广州分区探索建立后备教师库,且通过财政拨款来支付“后援”教师费用的做法,就很具有普遍意义。而且更长远地看,设计生育成本共担模式、调整继而扭转教师队伍的“阴盛阳衰”,都值得持续投入更多治理智慧。

遗憾的是,一个女教师的二孩生育,就直接暴露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惰政弊病。老师怀孕家长“带班”的荒谬现象,其实揭开的还只是生育政策转向这一大背景下,职业女性遭遇歧视的冰山一角。保障女性正当生育权利、充分释放人们的生育意愿,除了通过完善法律、加速政策配套外别无他法。

(原题为《家长“被承担”教师生育成本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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