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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照”9起教师调动受贿70万,温州苍南原政协副主席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2017-02-13 16: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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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峰 资料图

日前,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苍南县政协副主席梁峰犯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5万元。判决书显示,梁峰在担任苍南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掌管人事调动的权力,多次非法受贿共计70余万元,其中最高一次因调动受贿20万元。

梁峰,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温州市苍南县人,曾任苍南县工经委办公室主任,苍南县金乡镇副镇长,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苍南县矾山镇党委书记,苍南县灵溪镇党委书记,苍南县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苍南县政协副主席等职。2015年3月27日,梁峰被“双规”,同年4月29日被刑拘,同年5月15日被逮捕。

永嘉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份至2012年1月份期间,梁峰担任苍南县教育局局长,负责教育局的全面工作,包括全县教师的调配及全县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等事项。

据介绍,苍南县教育系统人事调动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公开竞争选调考试;二是教师向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申请,人事科召开小型会议研究初步方案,再召开局党委会最终决定。

由于教育局长在党委会上具有最后的拍板权,很多在考试中落败又急于调动的教师通过多种渠道向梁峰寻求“帮助”。

2004年下半年,苍南一小学教师为了能调动工作,通过梁峰的外甥陈某,找到时任县教育局长的梁峰帮忙。在梁峰的关照下,该教师顺利调至另一学校,事后该教师托陈某送给了梁峰5万元。至此,梁峰开始频繁“关照”教师的调动。

经查明,从2004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共有9名教师通过行贿梁峰获得岗位调动,共受贿70余万元。其中受贿最多的一次发生在2010年上半年,苍南县某山区学校的教师尤某为了能调动工作,让母亲通过陈某送了20万元给梁峰,尤某在次年8月顺利调入苍南县某一重点小学。

不仅如此,梁峰还利用掌握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等职务便利,在未实际出资、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多年收受一培训学校和一图书公司的干股分红共计64万元。

去年1月26日,在永嘉法院公开审理了梁峰受贿案。不过在开庭后,侦查机关又发现了梁峰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相关证据,永嘉检察院于去年4月25日向法院追诉,并于去年6月2日再次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梁峰在2000年任苍南县灵溪镇委书记期间,与其他5人经共同商谋通过受让空壳公司股份获取了苍南灵溪镇一地块的使用权。2006年10月30日,梁峰等人以公司名义、以出让价308.8万元成功获取目标地块使用权,加上其他税费,每人出资60万元左右。其后,梁峰等人以转让公司股份的形式,将地块使用权非法倒卖给他人,梁峰从中非法获利80万元。

法院认定,梁峰担任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多人在创办培训学校和工作调动过程中给予关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4.3万元;将地块使用权非法倒卖给他人,非法获利8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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