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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法提醒:恐怖“蓝精灵”,服下后竟短暂失忆任人摆布
氟硝西泮,医学上有安神镇静的效果,它还有一个名字——“蓝精灵”。03
从2018年5月开始,“蓝精灵”在多地出现。
2020年6日17日晚,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遭到他人猥亵。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并组织调查,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将其抓获。
被告人落网时,正在酒吧寻找“下药”的目标,身上藏着7粒“蓝精灵”。案发后在其家中找到含有氟硝西泮成分的药物颗粒78颗,含有氟硝西泮成分的奶茶粉一罐。据其交代,这些违禁品均是通过非法渠道从网络上购买的。
“吃完后,只要撑过两个小时的困乏期,就会让人处于一种兴奋状态,脑子一片空白,忘记一切烦恼,如果混上酒食用的话,会让人兴奋、迷乱、醉生梦死……”
被告人自述为了试验“蓝精灵”药效,在试吃多次后,逐渐成瘾,多次通过网络购买并服用该药。“这玩意服用一粒后,就是挨一巴掌,你都可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时,大部分事情会忘记。对于女孩来说,喝了这种药,你在别人眼里,将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蓝精灵”含在舌头下,舌头就会变蓝,泡在酒水或饮料里,会轻微泛起蓝色,味道有点苦。滥用这类药物,和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都会产生强烈的依赖性。作为处方药的“蓝精灵”溶于水,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如果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不容易被察觉。同样在此前的案件里,发现有人故意把冰毒放进酒水里,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吸食,最后成瘾。
“蓝精灵”属于第三代毒品,危害是第一代毒品1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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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精灵”是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新精神活性物质在2013年《世界毒品报告》中首次被提出。联合国对其定义是,没有被联合国国际公约(包括《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质。
比如之前警方发现的笑气、恰特草、小树枝、跳跳糖等,都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以中枢兴奋和致幻作用为主,因此,滥用后急性中毒情况下主要表现为发生不可控制的兴奋、易激惹、冲动、性乱行为,并由此导致性病、艾滋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感染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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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命毒师”伪装各类管制品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制是国际禁毒领域公认的难题。
境内外的“绝命毒师”们为逃避打击,一旦发现某品种被列入管制,就会在短时间内研制出新的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另一些人还会改变过去照单生产的固有模式,开始自主研发非列管品种并向外推销。
从外观看,这些制品以香料、花瓣、烟草及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与海洛因、冰毒等常见毒品相比伪装性更强。从成分看,它们含有多种合成大麻素成分,具有较强的致幻作用。
“由于具有更强的伪装性,使得许多青少年出于好奇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如果这些迷精类毒品落入犯罪分子手中,更容易被当做犯罪工具适用”案件法官担忧的道。
一、国家监管。法官呼吁,政府应继续加强对毒品问题的监管力度,挖掘链条,通过全环节治理,铲除“蓝精灵”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在我区滋生的土壤;推动辖区各职能部门对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完善机制,明确联合会商、预警通报、赋权履职、追责奖励等工作机制;法律规制,继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确立列管和检测标准,确保打击毒品准确及时。二、社会管理。法官建议,辖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辖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群众对毒品的抵制能力,增强大家禁绝毒品的决心;建立规范统一的举报受理制度及举报奖励保护制度,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自我防范。法官表示,“不管别人是否巧舌如簧、花言巧语地对你说很好玩,劝你尝试并保证不会上瘾,这都是骗人的。抹不开面子、不好意思拒绝、好奇尝试,可能毁掉你的一生。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坚决不碰!”“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如不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让酒水远离自己的视线、不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料,发现危险及异常及时报警。”

东法提醒//注意:毒品的伪装还有这些!见到的话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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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材| 郅 飞
编 辑| 李鹏飞
审 核| 王 雪
原标题:《东法提醒:恐怖“蓝精灵”,服下后竟短暂失忆任人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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