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松江首例,顶额处罚!

2022-01-21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目前6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近日,松江区卫健委监督所接到市民来电反映松江区某桌球室存在严重的吸烟现象。经调查发现,该桌球室曾因室内吸烟问题被多次投诉,并从2019年至今被松江区卫健委累计作出过4次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31000元。最近的一次行政处罚是在2021年6月份,因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烟具问题被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历次投诉与处罚

第一次投诉与处罚

时间:2019年3月13日。

内容:反映在松江区永丰街道某桌球房吸烟严重,且不制止吸烟现象,每桌还有烟灰缸,请求调查。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第二次投诉与处罚

时间:2019年7月1日。

内容:反映松江区永丰街道某桌球房吸烟现象严重,其表示之前举报过(无相关工单编号),把桌上的烟灰缸都撤了,结果现在工作人员提供杯子放烟,一点也没去制止吸烟。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第三次投诉与处罚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内容:反映松江区永丰街道某桌球房,每天下午16:00点-次日2:00点之间,违规抽烟现象特别严重。一般情况下会有95 %的顾客违规抽烟,且营业员也不进行制止,现场也没有通风设施,烟雾缭绕非常严重。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第四次投诉与处罚

时间:2021年6月8日。

内容:反映松江区永丰街道某桌球房吸烟现象严重,之前举报过几次,处罚后每次过段时间又有吸烟现象,店员也不会制止。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第五次投诉与处罚

时间:2021年11月9日。

内容:反映松江区永丰街道某桌球房有严重的吸烟现象(详见附件)诉求:请管理部门核实加强控烟管理。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松江区首例被顶格处罚的禁止吸烟场所)

(上下滚动可查看)

现场监督情况

仅隔数月,再次因室内吸烟问题被投诉。松江区卫健委监督所执法人员高度重视,接报后第一时间前往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见该桌球室内张贴有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查见该场所台球桌旁休息区设置有盛放烟灰和烟蒂的烟具、打火机、香烟盒,台球室内弥漫着浓郁的烟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场所负责人对设置的烟具及烟蒂进行清理,并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同时对场所内的顾客进行控烟条例宣贯及室内吸烟危害宣传。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调查。

//

吸取教训,严格管理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可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场所负责人表示娱乐场所控烟难度大,不让顾客吸烟会影响生意。负责人明知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会被处罚,但觉得罚点钱没事儿,没有吸取教训,并没有对室内吸烟现象进行严格的管理。这下刚刚交完25000元的罚单,又要面临30000元的顶额处罚。

通过监督员对该场所负责人现场宣贯和教育,场所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未履行禁烟义务的严重性,并表示将严格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即整改,对室内吸烟现象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现吸烟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保证顾客拥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公共环境。

//

• End •

内容来源:上海松江

原标题:《松江首例,顶额处罚!》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