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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涉外民商事审判“越秀品牌”
▲《南方日报》报道“法院办案高效,赔偿款已经到账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下称“越秀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外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经办法官陈永华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进行诉前调解,立案当天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庭上立即履行到位,尽显调解速度和温度,赢得来自中国香港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自2019年1月1日起,越秀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白云、花都、从化六区标的额在人民币2000万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三年来,越秀法院通过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创新审判机制、积极总结涉外审判经验等举措,实现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的良性循环态势,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组团队顺流程 去年审结案件同比增长近40%
“不仅案件数量多,案件类型也很繁杂,案件涉及的案由多达96个。”越秀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徐晓红说。集中管辖以来,越秀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外民商事案件5863件,其中房产类案件2809件,占47.91%,商事类及其他案件3054件,占52.09%。
其中,房产类案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经租房物权保护、相邻权纠纷、共有物分割、房屋拆迁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多。商事类案件涉及公司纠纷、合作纠纷、国际运输合同、委托合同纠纷等,公司纠纷涉及境外公司解散、分红,合作纠纷涉及境外合资建房,委托合同涉及境外比特币投资、网上“财神位”投资等,新类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除此之外,涉外案件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达79个,其中涉“一带一路”国家46个。
应对这些问题,越秀法院及时“对症下药”,寻求“各个击破”。
自2021年起,知识产权审判庭(涉外审判庭)设立了涉外房产审判专业团队和涉外商事及其他案件审判团队,通过“确定范围—固定要素—简化庭审—简化文书”的“二定二简”形式,积极探索推行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
徐晓红介绍,自专业化审判团队成立以来,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结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如2021年全年,越秀法院共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013件,比前一年同期增长39.79%。
现如今,在越秀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经过专业训练的导诉员随时为涉外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便利涉外当事人参加诉讼,法院还设立涉外涉港澳台咨询专窗,设置智能诉状生成一体机、诉讼风险智能评估一体机等职能设备,为来院当事人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法律服务。
▲诉讼风险智能评估一体机手动生成诉讼风险评估报告
▲智能诉状生成一体机智能生成起诉状强调多元解纷 三年调解标的额超4亿元
涉外案件调解,更加复杂繁琐。越秀法院审理的一起涉粤港澳台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台湾某银行分别与香港某公司、澳门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而广州某公司则为上述债务提供了名下100多套房产作抵押担保。因香港及澳门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台湾银行向越秀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金额合计美金224万余元,涉及抵押房产物业61套。
案件受理之后,经办法官马上意识到,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冲突:涉案贷款合同在香港缔结,约定使用当地法律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但是,抵押合同在广州签订且抵押房产位于广州,依法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必须找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利益平衡点,对症下药开展调解工作。”该案经办法官积极调处,一边对法律适用和借款事实上存在的争议与各方进行沟通,一边到房管部门逐一核查抵押物业的登记情况,确保产权清晰、不存在查封及其他抵押等情形。针对各方争议的利息计算标准,法官耐心释法,居中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揽子的调解方案,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新空间,不断升级方式方法,促成涉外案件多元化解,高效满足境内外当事人多元化解纠纷需求。近三年来,越秀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涉外案件标的额超过4亿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互联网+司法”推进涉外审判全过程线上化2021年11月29日,越秀法院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中,创新将智慧法庭技术作用于鉴定过程中,通过线上视频技术,实时拍摄涉案场所的状况,勘察房屋结构、墙体状况、内饰装修等情况,为广州市两级法院首创。
常规的现场鉴定,较难同时聚集各方到场,经办法官通过法院智能审判平台智慧庭审系统对现场进行“云勘察”不仅可以突破空间限制,也便于协调勘察时间,有效提高评估鉴定的流程效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
▲通过法院智能审判平台智慧庭审系统对现场进行“云勘察”近年来,越秀法院充分做好“互联网+”文章,促进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实行审判全过程的线上化,为涉外审判注入科技活力。
2021年1月,香港某公司从宁波某公司处订购了一批圣诞节灯饰,后双方因交货问题产生纠纷,经长时间沟通协调无果,香港某公司遂将宁波某公司诉至越秀法院。
因受疫情影响,双方难以到庭。原被告焦急万分,均希望尽快解纷,不影响各自的生意。经办法官依托在线调解系统,组织双方两次进行远程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原告香港公司为表感谢,向经办法官寄来锦旗出于疫情原因及涉外审判的特殊性,早在2020年,越秀法院就开始探索试行证人远程在线出庭作证模式。在审理一起涉柬埔寨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否认涉案项目的真实性,故原告申请身在香港的证人出庭作证。
鉴于疫情期间出入境限制措施,经办法官依法准许证人通过远程在线方式出庭作证,并最终根据证人证言顺利查清案件事实,认定涉案项目真实存在,并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一年多的试行期间,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着装不够规范、环境存在干扰等问题,越秀法院还对证人在境外远程出庭作证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内容涵盖在线作证环境要求、庭审纪律要求等,保障庭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为夯实涉外审判的审判质效,越秀法院积极推进“四库建设”:域外法律查明库、送达信息查找库、审判智慧共享库和专业人才储备库的建设。
针对案件类型复杂,涉及法律领域多的特点,越秀法院因案施策,在局域网共享平台搭建资料库,根据案件类型分类设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典型案例的速查库,建立起“类案类判”梳理常态机制,保证裁判尺度统一,提高审判质效,维护司法权威。
涉外审判队伍精英化,10名涉外审判法官中,具备十年以上涉外民商事审判经验的法官3人,具备博士、北大及海外名校学历的5人,2人具备英文专业八级水平。
近三年来,累计产出全国优秀案例、裁判文书一等奖、优秀调研文章等各类奖项数十项,获评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案例等多项荣誉。
“乐高与乐拼”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乐高公司诉汕头市美致模型有限公司等)获评国家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9-2020年度十佳案件。RAMIT KUMAR GUPTA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路支行借记卡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
这是越秀法院的第1397期推送
<2022>第8期
编 辑:谢晓茜
责 编:梁艳华
原标题:《打造涉外民商事审判“越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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