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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回应彭州校园暴力事件:打人者已道歉,双方达成谅解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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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5日消息,据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4月3日晚,近日网络所传播的视频中,殴打彭州市隆丰中学两名学生的四名外校未成年学生被彭州市公安局抓获,并在其法定代理人及监护人的陪同下接受调查处理。目前,打人者向被打学生赔礼道歉,并支付全部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及相关费用,当事双方已达成谅解。


彭州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43条的规定,对殴打他人,且年满14周岁的李某、刘某、赵某三人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的规定,对未满14岁的张某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经过彭州市公安局、学校以及社区的教育,当事双方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打人者向被打学生赔礼道歉,并支付全部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及相关费用。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谅解。
彭州市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强化在校学生保护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呼吁全社会携起手来,发现类似情况立刻报警或制止,共同为学子们营造安全良好的学习环境。
(原题为《四川彭州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警方:双方已达成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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