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黑龙江人大原副主任盖如垠一审获刑14年,受贿2300余万

新华网
2017-04-13 17:10
一号专案 >
字号

庭审现场。 央视新闻 图

新华网天津4月13日消息,当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受贿案,对被告人盖如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盖如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盖如垠利用担任中共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03.6733万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盖如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盖如垠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题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受贿案一审宣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