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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挂证取酬不可以!
2022-02-11 18: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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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边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一边拿着企业优厚的酬劳,在本职与兼职中穿梭,充当“两栖干部”,可谓花样繁多。特别是近年来,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兼职取酬、挂证取酬的案例通报不在少数:


值得
了
解
纪法解析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挂证取酬的行为,违反纪律规矩,影响正常的市场经营活动,破坏社会公平。因此,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都作出了严格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明确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列为违纪行为,依照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作出处分规定,明确”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挂证取酬的行为,最终必将受到严惩,落得“两头空”。供稿:驻院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挂证取酬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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