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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追踪】代孕等非法小广告侵入鹰潭市人民医院
原创 鹰潭日报 鹰潭日报
“代孕、试管”“包儿子”“手机监听卡”“免考驾驶证”……各类非法小广告醒目地出现在鹰潭市人民医院的卫生间内。
近日,市民在问政鹰潭平台留言称:“鹰潭市人民医院卫生间里有非法代孕小广告!!!”随后记者实地暗访看到,鹰潭市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北院区医技楼的各楼层男性卫生间内,均有非法小广告或写或贴在墙上、门上等地,这些小广告的用词露骨,并附带微信号、微信二维码或电话号码。
记者随机搜索一个微信号,得到名为“紫薇.试管Mr.张”的账号,个性签名写着:香港验XY,3代试管婴儿,供L代Y紫薇国际专业即是负责!
暗访中,部分市民对记者说,在三甲医院的卫生间看到非法小广告,严重损害患者对医院的信任,觉得医院的管理并不规范。也有市民认为,现在我市正大力搞创建工作,市人民医院的卫生间内看到代孕小广告,这对创建来说是减分项,是医院对创建工作的轻视导致的。
记者致电鹰潭市人民医院总务科负责人得知,人民医院的卫生工作外包给第三方物业公司,总务科会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对患者反映的、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对这也是深恶痛绝,能撕都撕了,现在还有一些刻在瓷砖上、设备上的也在尽力覆盖,我们还联合执法过,但是这些张贴的人无所畏惧,被公安关几天后,出来接着弄,我们也很无奈。”
问政鹰潭平台提示,代孕违背公序良俗,一旦出现纠纷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记者通过查询得知,我国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有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来源:问政鹰潭平台
原标题:《【问政追踪】代孕等非法小广告侵入鹰潭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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