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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恋爱期间的花费能不能要回?

2022-02-14 22: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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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情人节,

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秀恩爱”,

晒出自己收到的礼物,

有的干脆秀出转账记录截图。

但还有一些网友生气地“挂”出

前任向自己索要恋爱开支的聊天记录。

比如之前的“妈妈的饺子八毛一个”......

现实中,

不少情侣在分手后,

因之前的经济往来“剪不断、理还乱”,

甚至双方对簿公堂。

恋爱期间的花费名目众多,

有节日的礼物、

有表达爱意的转账、

有代付的各种费用,

甚至还有结婚彩礼。

从法律角度来讲,

这种种财物款项在分手后还能否要回呢?

恋爱期间的转账要返还吗?

转账和转账之间也是不一样的,

“520”“1314”金额的转账都属于含有特殊意义的,

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

无权要求返还。

这一条属于“热知识”,

大家都知道了吧~

但大额的经济往来

和明显超出正常开支的花费,

更容易被认为是当事人一方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

可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

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应当返还。

彩礼要返还吗?

有些情侣已经走到谈婚论嫁的一步,

最终却分道扬镳,

给出去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彩礼的给付都是以结婚为目的,

若能举证证实转账确为彩礼时,

以下三种情况法院明确支持退还彩礼。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

以下几种情况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是指同居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今天情人节,

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用不上以上知识!

文章内容来源:央视网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分手后,恋爱期间的花费能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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