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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微课堂:寒假第二课之未成年人侵权家长应承担何种责任

2022-02-18 17: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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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造成损害

家长须赔偿

近日,桂林一个小女孩在与父母逛奥迪4S店时做了一件让父母损失上万元的事情,我们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对夫妻带着3岁的女儿来到奥迪4S店参观,夫妻俩听着销售员的讲解、时不时上车试坐,却忽略了同行的女儿。此时,他们的女儿手拿一块石子,将店里数辆奥迪车上划上了不同程度的划痕。夫妻俩见状惊出一身冷汗。4S店经理闻讯赶来,要求夫妻俩承担损失,表示不光要承担汽车喷漆的费用,还要赔偿因重新喷漆导致车辆售价降低的差价,初步估算为20万元。夫妻俩认为4S店在趁机敲诈,不愿意赔偿,于是4S店将夫妻俩告上了法庭。那么,法院能支持4S店的诉讼请求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案中,小女孩3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家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案中,小女孩将奥迪车划伤,对4S店造成损害,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夫妻俩只顾自己试车,没有看顾好未成年的女儿,未尽到监护责任,所以不能减轻其侵权责任。如小女孩有个人财产,4S店的损失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其父母赔偿。

大家注意到,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是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也明确规定,家长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认真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寒假期间,家长更要注重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教育,对于寒假期间父母上班、孩子由老人带的,父母要将注意事项传达给老人,加强对孩子法律意识的传输,共同筑起未成年人保护网。

原标题:《云上微课堂:寒假第二课之未成年人侵权家长应承担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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